整體而言,台灣宗教在台灣的民主政治上發揮的影響力是非常小的,先天的民主素養不足,加上後天刻意與政治保持距離,都使得台灣的宗教無法發揮政教制衡的作用,也無法在台灣民主過程中扮演積極的角色,除了曇花一現的長老教會(台灣基督教三宗派之一,即長老教會、浸信會、靈糧堂),台灣似乎需要更多的非政府組織團體參與政治以達到政教制衡與健全民主發展之目的。要如何落實到台灣佛教的民主化?台灣佛教非政府組織對於政治之關係,該扮演何種角色?這些乃是重要的議題 。
另一方面,有關民間非政府組織的發展,乃是和一個國家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環境息息相關。一個國家的特殊發展背景,不但決定了民間非政府組織的發展特色,而且藉著非政府組織的發展,亦可同時推動公民社會的形成、民主政治的深化,以及永續發展的經營。再者,一個國家公民社會和民主政治的發展層次,亦與民間非政府組織的發展策略,在相當大的程度內,共同決定了該國公民社會與民主政治的發展方向與重要內涵。
儘管政府對非政府組織的發展,具有正面的影響,但毫無疑問的是,不同類型的政府亦產生了與非政府組織的不同互動模式。而互動模式的差異背景,亦決定了一個國家公民社會與民主政治的形成與建構。基本上,從政府的層面來看,政府與民間非政府組織的互動,大體可區分為如下數種方式:
(一)政府對民間非政府組織採取敵視的作法;由於認為非政府組織是反政府的,因此政府對民間非政府組織,經常採取鎮壓手段,並採取政治上的監督。
(二)政府不重視民間非政府組織的發展;自1970年代初到1980年代初期,此為一般國家政府所經常採取的方式。
(三)政府對民間非政府組織採取收編(co-optation)的方式;此主要係因政府希望爭取更多的資源,以及渴望對非政府組織的加強控制。
(四)政府希望利用非政府組織來追求本身的政策目標,而非試圖去直接控制非政府組織;例如,政府期望透過被動的接受非政府組織,來加強政府的合法性(legitimacy),或進行重要的改革。
(五)政府和民間非政府組織採取合作的方式,或在彼此間建立合作夥伴關係。
根據上述五點,吾人可以發現政治環境的差異,不但影響到政府和民間非政府組織的互動方式,而且也決定了該國民主政治的發展特色。換言之,由於政治發展環境的不同,影響民間非政府組織發展的最重要決定性因素。例如許多在政治壓迫條件下形成的組織,便發現自己很難去信任政府或與政府合作。
此外,從民間非政府組織的層面來看,在決定與政府的互動關係上,所採行
的策略亦有下列三種:
(一)非政府組織完全脫離與政府的關係,保持獨立自主的運作空間。
(二)透過倡議(advocacy),與政府產生互動關係。
(三)非政府組織透過與政府進行共同的實地參與合作計畫(collaborative field projects),與政府建立合作夥伴關係。
綜上所述,非政府組織之所以扮演重要的角色,其原因主要有三點:第一、增加了發展中國家公民對決策過程的參與;第二、增加國家在公民眼中的信任度;第三、提供了有關民主政治的公民教育。倘民主政治可以在基層紮根,則必然有助於民眾的共同參與地方管理、加強地方政府的獲得民眾信任感,而其亦可示範民主政治的運行機制。因此,在過去十餘年來,台灣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的多元化,以及民主的日益深化,無疑成為推動台灣公民社會發展的最大動力。
ps:
*江燦騰,前揭書,頁523。
*慈濟全球資訊網:http://www.tzuchi.org.tw/.
*法鼓山全球資訊網:http://www.ddm.org.tw/ - 4k.
*佛光山全球資訊網:http://www.fgs.org.tw/.
*人間佛教研討會論文集http://www.awker.com/hongshi/special/arts/4art19.htm.
*台基會全球聯盟http://www.tccmau.org/tccaustralia/homepage/51tehc-04.html#02
論文正文p.63-64
● 佛門開宗立派的條件
5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