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提升非政府組織的經營管理方式
台灣地區宗教非政府組織活動蓬勃發展,藉由對宗教事務的服務與崇拜,宗教藝文活動在一般人的觀念中已形成一種包括信仰在內的實踐體系的覺醒意識;除了瞭解並探討宗教本質之外,更對宗教非政府組織事業經營上所面臨的組織與管理問題涉獵更深。非政府組織所從事的服務志業是一項神聖的工作,需要借重智慧發心立願,成就大事因緣的不朽盛事。比如,證嚴法師對於「慈濟」四大志業原以「愛為管理,戒為制度」的作法,已改為企業化的有效管理方式。其實任何非政府組織所作有效的運用,均在結合人力與財物俱全的豐沛資源,莫如以企業經營的理念與方式去從事組織管理、資源整合、志業發展,創造出比企業更為輝煌而永續的經營成果。但相對的,因提升非政府組織企業經營管理方式,在組織內部卻屢屢產生不適應的問題,例如,對行動主體的慈濟志工而言,在文化活動上產生權力關係的干擾,因此亟需致力調解、克服組織主客之間的分岐,並且改變管理結構。
非政府組織資源的有效管理運用,當然是人與事作最適切的配合。人力資源的運用方面,涉及主事者及管理人員的教育、訓練及觀念作為的改變,及當事人對管理學概念的認知。從內政部歷年來表揚非政府組織興辦公益慈善暨社會教化事業資料內容,可發現非政府組織對其擁有優越的資源並未作系統的規劃與管理,對於社區意識的培養和蘊釀,參與社區總體營造的理念及社區資源與文化資源的共享與交互利用的自覺,以及資源的儲備運用,經營管理之公開化、專業化與現代化,甚至藝術化,均有待加強改進。
台灣宗教型非政府組織趨向合理化的過程,就像現代社會中其它的體制,也逐漸表現了官僚體制化的現象。不論體制本身或體制之外的社會關係,都明顯受到這個過程的影響。從體制本身而言,宗教體制不僅行政管理日漸官僚化,而且平時的運作也受制於官僚體制的邏輯及衍生的問題;從體制外來看,宗教體制透過典型的官僚式互動與其它社會體制、其它宗教團體進行交涉來完成使命。另一個實質的影響來自宗教在當代社會的「位置」,也就是宗教的社會「關係」〈relevance〉是在私密領域,消費者卻偏好反映了這個領域的「需要 」。
ps:
Jeffrey C. Alexander,Steven Seidman主編,古佳豔等譯(2003),《文化與社會:當代辯論》,台北,立緒文化,頁310、312。
論文正文p.92
● 佛門開宗立派的條件
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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