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年來非營利、非政府組織(NPO/NGO)已發展成可以和政府部門及民間企業鼎足而立的第三部門,台灣民主化之後,這些第三部門組織亦扮演促進社會多元化與穩定的關鍵力量,以及倡導社會改革的先驅,其所匯聚的人力、物力和組織資源及所創造的經濟力、社會力均不容忽視,尤其在九二一震災中,民間組織釋放力量,迅速協助災民重建,足以展現第三部門之靈活、機動的特性與效率。
二、在全球公民社會中,許多全球共同關心的議題,例如環保、人權、婦女、青年、多元文化及弱勢族群等等,已經不是一個國家或是一個區域單純可以解決的問題。因此透過全球公民社會組織來處理這些具有全球化特性的議題,應該是一個最恰當的方式。除此之外,全球公民社會組織更重要的任務,對外針對第三部門向大眾作政策遊說及觀念宣導;對內應就第三部門中的非營利組織或非政府組織作組織能力建構及人力資源發展,以期這些團體在全球公民社會中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三、政府改造是提昇國家競爭力的一項必要作為,而活化第三部門亦為建立公民社會、提昇國家競爭力的重要基礎,青輔會特別研訂「活化學習性志願團體組織」執行計畫,納入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即是希望透過強化第三部門專業培力、鼓勵青年參與第三部門社會公益及加強推動青年暨非營利組織與國際接軌等措施,以提昇第三部門的人力資源與服務品質,協助整體公民社會的發展。政府投入第三部門的支持經費雖少,但可激發民間團體更多的活力與資源投入,對社會的整體發展甚具效益。
http://www.nyc.gov.tw/chinese/03_qa/detail.php?ID=85
● 佛門開宗立派的條件
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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