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探索慈濟基金會在國內發展的條件策略文本理由。第一節慈濟國際援外之歷史溯源。1966年6月「佛教克難慈濟功德會」成立於地區偏遠、人跡稀少的花蓮新城鄉。由證嚴法師與四位出家弟子和三十位信徒組織起一個濟世團體。1980年1月為興辦醫院,向省府申請「財團法人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獲得立案通過,這也是正名「慈濟基金會」發展關鍵性的開始。1991年慈濟國際賑災開始,中國大陸華中華東水患嚴重,證嚴法師全面發起災後援助工作,並提出「直接、重點、尊重」以及「不言商、不談政治、不刻意傳教」等理念,成為慈濟國際賑災的原則。值得重視,慈濟推動整體四大志業活動係採用前後重疊式進程策略而發展成功,在擴展志業體之中,雖有明顯階段性步調,實際上是將原有組織規模全面性〈一步八法印〉不斷擴編與創新。
第三章第二節慈濟在台灣發展成功的理由與背景及條件。1966年,乃在國民黨政府政治隔離政策的施行之下,台灣人民尚正處於工作特權與居住環境的隔閡。除了人口的壓力、貧富懸殊、族群認同的問題之外,弱勢群工作不易,生活低收入、貧病殘障等缺乏妥善照顧,政府社會福利政策與能力不足的問題叢生導致政府的失靈。此刻,慈濟慈善組織適時地產生,彌補了政府福利政策不足,照顧起弱勢族群;又慈濟倡導「祥和社會」的理念也獲得廣大羣眾的認同與支持,使得台灣社會產生極大的結構性影響與價值意義。歷年來,慈濟所從事的公益慈善事業的具體事蹟,其行動主體出自於慈濟志工團體身上,相應於他們毫無宗教色彩所出現的草根性與親和力,呈現出一股淨化社會清流,與眾不同的組織運作特色,強化了民眾及佛教徒的認同感帶動一股參與慈濟熱潮。從而 ,因應時勢需求,推陳出新地運用其慈濟人文舉辦多元化賑災活動,快速地擴展了慈濟志業,同時兼具社會秩序與社會教化的功能,達到慈濟淨化人心、祥和社會的終極目標。
第三章第三節慈濟對台灣社會結構意義。慈濟的社會服務工作,保有自主性傳統式的社會服務項目,與其他的社會福利機構之間並無互動關係。慈濟將台灣社會的女性社群,經由宗教,轉化到具體的慈善行動之中,並提供一個社交性的活動場域。而這些女性社群,一直是扮演著慈濟「濟貧」工作的關鍵角色。從勸募、收善款、訪貧、醫院志工的慈善活動,而延伸至社區志工、功能分工及賑災活動,慈濟將婦女的實踐力,從個人、家庭轉化到整個社會。這股社會力的展現,在現實世界中來做慈善服務的宗教實踐。而且一向處於社會邊緣,被視為無生產力的家庭主婦,成為慈濟推動濟世志業的生力軍,這個現象反映出相當深遠的社會意義。慈濟鼓勵志工積極透過參與組織活動和學習,在慈濟發動慈濟志工在第一時間發起救難行動過程,例如參與國內九二一地震的救援行動發揮極致,也促使慈濟發展國際賑災策略關鍵的社會效應。
論文正文p.99-100
● 佛門開宗立派的條件
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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