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4日 星期四

傅柯理論應用在邊緣團體上的意義與可行性-2

邊緣團體

在另類族群的誕生─社會的邊緣人,自十八世紀以迄我們這個時代,他們在社會的夾縫之間穿梭游走;他們總是遭到迫害,但不盡然是為法律所逼;也總是受到囚禁,但並不一定是關在牢裡;他們或許有病,但其實也是可惡的、危險的受害者,被詭異的邪念,或曰惡行、罪愆所俘。這些人是心智年齡超越實際年齡的孩童、早熟的小女孩、懵懂的學童、可疑的僕役及教師、殘酷或顛狂的丈夫、孤獨的收藏家、懷抱古怪衝動的清談家、他們出沒於懲戒所、充軍地、法庭、瘋人院、他們背負惡名去見醫師而將疾病交付給法官。這就是為數眾多的性變態族類,他們和罪犯稱兄道弟,和瘋子血緣親近。他們承繼了「道德上的愚昧」、「性神經官能症」、「遺傳本能變異」、「墮落」、「心理不平衡」等等標籤。

在傅柯的歷史觀裡,文學與藝術是跟知識緊密關聯的,不過,它們並非被定位於認識法之內,而是在表明認識法的範限。藝術是後設認識法的〈meta-epistemic〉:它是關於認識法整體的,是使知識得以可能的那些深層配置的一種寓意。假如傅柯觀看畢卡索的「阿維儂的姑娘」,他的考古學對畫中「變形的」裸體「娼妓」會有何看法?有一些結構上的不相稱之處可考慮:
1. 畢卡索自己的「男性自戀」陷入危境:
〈1〉 由於有自娼妓那裡感染梅毒之虞〈退化與死亡〉;
〈2〉 由於她們身體怪異的「男性化不對稱」〈形式美學與性別逾越〉。
2. 右側的非洲式假面般的臉暗示、並加強了這一「怪異男性化」,即姑娘們男人式的手臂、腿與軀體所模擬出來的一種錯亂的「他者」感。

娼妓

娼妓之說,由來已久,早在希臘古典時期,社會中就已經存在稱作「賣淫」的性工作者。由於希臘人相信,在他們的神話當中,男女神祇有著活躍的性生活,因此在這個時代裡,關於性的禁忌也就幾乎不存在;但是,在性行為方面,男女依舊是不平等的,除了「妓女」之外,其它的女性無法享有這方面的自由。

事實上,現在所謂的「女歌手」、「女演員」、「女舞者」,從她們的工作本質來看,其實都屬於「藝妓」這一類。因為,從事這三種工作的女性,是在眾人的眼前、銀光幕前,表演歌唱、戲劇、舞蹈,也是以娛樂眾人為主要的目的,另外,拍寫真集也是現代女性藝人常有的工作種類,唯尺度仍有議論的空間。例如,女歌手的演唱會、女演員的電影、女舞者的成果發表會等。不過,她們的社會地位,仍比傳統的「藝妓」高出許多。

現代常見的「社交名媛」,其本質就很跟名妓很像,在當代社會中,她們都是最被崇拜與仰慕的一群,但是,社交名媛的地位,依舊比名妓高出許多,儘管兩者的本質相近。剛剛提到,女性演藝人員的工作本質,雖然與「藝妓」類似,但是,這些女性藝人當中,有一些是被社會大眾當作「女神」或是「鳳凰」一般;除此之外,有不少女性的新聞工作者,也有類似的崇拜現象。不過,對於這種女性新聞人與藝人名妓化的現象,筆者依舊抱持著不以為然的立場。

娼妓問題是西方第一波婦運的主要抗爭議題,當時的女權先驅攻擊維多利亞時代社會對男女性行為所採取的雙重標準,狠咬住男性嫖娼惡習,然而,她們也受限於時代觀念,深信女人純潔無性,男人天生好色。這些婦運先驅,多數出身中產階級,原本動員替不幸的“墮落姊妹”伸張正義,反對國家監管妓女,任意拘捕她們做性病檢驗。但此運動往後偏離初衷,多數參與者深信妓業對婦女百害無一利,無法理解妓業是貧苦婦女突破窮困,追求富裕的唯一途徑,加上,某些領導者相信借助國家之力才能消滅娼妓,婦運與保守勢力結盟,投入社會淨化運動,鎮壓“不道德”性行為,妓院紛紛關門,妓女被趕往街上,妓業從此由一個女性獨立經營的生意,轉為由男性皮條客把持,妓女從此被視同罪犯,妓女沒得婦運之助,反成為犧牲者。

女性主義研究往往將妓女囊括成是一群同質性高的人,解釋婦女從娼的動機以及生活形態與傳統觀點一樣,陷於兩極化紛爭:性暴力導致心理創傷論 VS 性別不平等造成經濟決定論。一邊陣營以激進派女性主義(radical-feminist perspective)為主,主張娼妓制度是一種性暴力,由黑道、小白臉、嫖客、強暴犯組成緊羅密網的男性共犯體,並且認為婦女踏入妓業與幼年性暴力的創傷、小白臉操縱、人口販子最有關係。在她們筆下,妓女是男性暴力的受害者,從幼年起到進入妓業一直活在嫖客與皮條客的暴力魑魅下,沉溺毒品,自我毀滅,難以自拔。

另一邊陣營,International Wages for Housework Campaign 以及接近自由派女性主義觀點(liberal-feminist perspective)排斥個人早年心理創傷與婦女從事妓業有關。前者強調私領域的工作,在資本主義國家不被當做生產工作而沒有薪資,妓女所做之工作,就如同家庭主婦,撫育子女,提供男人性服務,都是從事社會的再生產工作(reproduction),應得工資報酬。Truong指出,這一派女性主義者強調今日西方妓女以單親媽媽為主,她們是對抗貧窮、尋求經濟獨立的行動者(agent)。在自由派女性主義論述中,妓女也是行動者,來自各社經階層,因為女性職業薪資低且單調辛苦,寧可選擇收入較高、時間有彈性、甚或饒富刺激的妓業。這派女性主義強調婦女踏入妓業完全是理性的權衡,妓女主宰著嫖妓的權力關係,以擁有高收入、男性的注意力以及工作俾益社會為傲,惟法律社會之歧視,是她們鬱悶的主因。

總之,女性主義的娼妓理論陷於兩極化的爭辯,或歌頌妓女為女性性解放的先驅,或義憤妓女為男性暴力的受害者,但兩陣營對於妓權運動的訴求-承認兩極化的性交易可以當作婦女的一項正常職業選擇-皆躊躇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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