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1日 星期三

非政府組織-社會運動組織


非政府組織除了關心國內政治的運作,有些更是跨越國界、活躍於國際舞台,前者稱為單一國家的非政府組織,譬如美國的「自由之屋」(Freedom House),後者則稱為「國際非政府組織」(international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簡寫為INGOs),譬如「國際特赦協會」(Amnesty International)。根據聯合國經濟暨社會理事會 (ECOSOC),非政府組織必須接具備某些基本條件,除了支持聯合國所揭櫫的目標外,還必須非營利、非暴力、非政黨、非經政府間的協議而設立、以及不刻意干涉某國的內政。當然,最狹義的非政府組織是指社會運動組織。
根據傳統現實主義的看法,國際社會是由國家、以及「政府際組織」(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簡寫為IGOs,也就是一般人所謂的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國際組織」) 所組成。不過,從1970年代開始,非政府組織的數目快速成長,目前世界上的單一國家非政府組織約有一萬個,而國際非政府組織也有五千八百個之多;聯合國甚至於登錄了五萬多個組織。它們彼此在議題上、以及技術上作資訊上的相互奧援,相當程度影響國家、以及國際組織的運行,或補不足、或是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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