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7日 星期五

管理倫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於沒有在理論上科學地回答管理與倫理結合的“何以可能”問題,因此,無論是管理與倫理的結合被視為管理組織通過與社會建立契約而獲得合法性,抑或是從現代社會與經濟活動具有內在聯繫的“社會整合論”觀點來尋求管理倫理的內在依據,認為管理活動不僅具有建立於利潤最大化之上的內部邏輯,而且屬於社會活動的一部分,受道德要求的控制,都主要是從經濟模式推導出管理倫理,而不是從管理活動的內在要求來探討問題。 而管理與倫理結合的理論前提——管理與倫理結合的“何以可能”問題,是研究管理倫理必須解決的一個基礎性理論問題。 因此,科學地回答管理與倫理結合的“何以可能”問題,對於深入研究管理倫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管理的道德性及其意義要探究管理倫理問題,論證管理倫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首先在思想方法上需要破除一個障礙,那就是“理論—應用”的思維模式和方法模式。 倫理與管理的結合,並不像有的人所理解的那樣,是一種"1+1=2"的機械湊合,更不是把現行佔統治地位或主流的倫理學理論看作是一種“既成的”、先於管理活動的存在,一種具有普遍性、絕對性的原則應用於管理活動和管理系統領域的結果。 美國經濟學家格貝爾就經濟倫理的研究區分了兩種不同的經濟倫理學模式:一種即所謂的應用模式,“這種應用模式所帶來的危險首先在於論證是外加的並有悖於經濟的,正如波普克(W.Popke)所說,一種‘對經濟毫無所知的倫理主義’會對經濟提出無法滿足的要求”;另一種模式是所謂的“平等—協作”模式,即從兩門科學價值相等出發,認為經濟學和倫理學作為兩門相互獨立的學科並非互不相關,也不是一個支配另一個的關係,而是一定意義上的相互依存,以解決經濟學領域中單靠經濟學所不能解決的問題。 “這裡不需要存在一種原先無價值的經濟範疇,然後讓倫理學經過外部修正而將經濟理性納入經濟領域,而是從經濟本身的結構和內涵上直接推導出經濟倫理學”(注:格貝爾:《經濟倫理學》,《現代外國哲學社會科學文摘》1993年第6期。)。 格貝爾的分析也完全可以應用到管理倫理問題的研究中。 它提醒我們,研究管理倫理問題不能忽視管理本身的結構與內涵。 管理與倫理之所以能夠結合,關鍵不在於倫理學能夠為管理學提供什麼,或者相反,而是由於“管理”與“倫理”具有可通約性——管理本身內在地具有倫理性質。 也就是說,管理與倫理之所以能夠結合,在於管理本身俱有道德性。 人類社會從一開始就交織著管理問題,人類的實踐活動一方面遵循客觀規律,按照客體尺度去把握世界和改造世界;另一方面,人又是一種目的性存在,人的任何一種實踐活動均是在需要和目的的驅使下亦即價值判斷的驅使下把主體尺度運用於對象世界,使自在之物轉化為為我之物,使自然世界向屬人世界轉變。 一部人類文明史,在一定意義上就是一部人類的管理史,即人類從“最初動物式的本能的勞動”到“專屬人的勞動”,不斷擺脫單純的偶然性和任意性(注:參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894頁。),不斷實現自身價值和追求“應然”狀態,從必然走向自由的歷史。 正是人類管理活動的實踐本質屬性決定了管理本身必然具有道德性,決定著管理是人類的一種對客觀規律與主觀價值的整合活動。 遵循客觀規律是管理得以運作的科學基礎,而體現人的價值追求則是管理的主體尺度的內在要求。 同時,管理活動本身也可以作為一種倫理演化現象來研究,考察分析管理活動在其運作過程中所體現出來的或本身所蘊涵的倫理性質和倫理特性在這一層面,管理的道德性表現為管理的外在道德和內在道德兩個方面(下文另論)。 管理倫理就是管理的內在道德和管理的外在道德這樣兩個方面雙向互動的有機統一。
揭示管理倫理是管理的內在道德和管理的外在道德這樣兩個方面雙向互動的有機統一,具有重大的方法論意義。 首先,它確立了管理與倫理結合“何以可能”的理論前提。 管理的道德性可以從根本上確立管理與倫理是相互體現的內在統一原則,兩者俱有內在同質性和相容性,這就決定了倫理與管理的結合併不是外在的強加,而是作為管理的內在要素而起作用的。 當然,管理與倫理的同質性並不排斥兩者的相異性,兩者各有特點,不可相互代替。 其次,為實現倫理在管理活動中的支撐作用找到了客觀根據。 既然管理在其運作過程中本身就具有倫理性質和倫理特徵,我們就可以有意識地培植和規範與這些倫理性質、倫理特徵相對應的管理倫理觀,以發揮倫理道德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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