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0日 星期日

全球化及參與國際活動的困難

全球化及參與國際活動的困難,在於我國政府不被他國承認。非政府組織代表的是社會,而非政府,所以在國際社會上必須力爭。也就是說它應該沒有政治代表權的問題,但國際政治的現實卻仍然賦予過多的國家代表權的色彩,說來這是矛盾的,因為非政府組織是代表社會人民福祉,不是代表國家政府。如果政府真的能夠看重非政府組織,在國際上,非政府組織雖不代表政府,但的確可以協助政府進行一些國際社會的改良工作。到了90年代,台灣的非政府組織開始有區域化、全球化的趨勢,國際議題逐漸受重視,例如環保、婦女、勞工、人權等問題,許多新興問題開始以全人類的觀點加以看待。

台灣除不應自外於「全球公民社會」(global civil society)的種種脈動外,更應積極參與打造「世界公民社會」的全球希望工程。在實際的作法上,則有賴不斷擴展台灣公民由下往上的「社會自治」能量,增強我國「第三部門」的實力,以期在國際間創造出自我更新的契機與動力,讓台灣運用非政府組織無遠弗屆的力量,不僅為自己營造優質的公共空間,並且為台灣在全球打造「國際公民社會」的願景。

在國人團體尚不熟悉國際議題的情況下,外交單位目前已著手蒐集過去國際事務之相關記錄,以備國內民間團體使用。而以目前最重要的趨勢而言,國際非政府組織之主流議題仍在人道援助與國際關懷,而這和我國最大之服務型非政府組織議題相和,因此雖然倡議型非政府組織之功能對我國外交發展較有幫助,但在外交困境難以突破的現在,外交單位仍是以推動我國援外工作為主軸,推動佛教慈濟基金會、台灣路竹會等已在國際社會頗負盛名之團體走向世界各角落,以非直接方式走上國際舞台,進而擴大我國外交生存空間。

而根據「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研究報告指出,目前最受聯合國歡迎之非政府組織是具有四種功能者,即Advocacy:理念或政策的倡議者、Information;聯合國關心之議題的資訊提供者、Expert Consultancy;有能力透過研究發展,而提供專家諮詢意見者、Grassroot practitioner;有能力動員義工或志工將聯合國促進社會公平發展、照顧人權、提供人道救援等草根性團體。因此我國外交單位未來也將以此為依據,扶助國內團體朝這四個目標邁進,期望能更貼近國際社會需求,早日貢獻我國心力於世界。

非政府組織的目的與功用,除擴大我國政府外交活動空間,另再探尋出新的夥伴關係、聯盟或其他合作形式,為公民介入公共事務提供一個理想的框架。而非政府組織相對於政府體制,除了諮商和互補的作用外,也應善於發揮其體制之外的特性,團結群眾,發展出一個活潑、多元,有豐厚動員能量的民間社會,對政府施政隨時發揮監督、批評或遊說、砥礪的作用,並且在關鍵的時刻能夠發揮自主、自立、自覺的力量,開發想像,喚起公民意識,組織民眾共同尋找出可行的解決方案。
論文正文p.7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