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8日 星期六

韋伯的「解除魔咒」

韋伯的研究突顯了宗教對於整體現代文化的特殊貢獻,但他也點出在一個「解除魔咒」(Entzauberung; disenchantment)的現代社會中,宗教卻被視為「非理性」的代表,本身即是人類歷史中的一大「弔詭」。 韋伯對世界之「解除魔咒」的看法,歷經過一段長時間的醞釀,因為根據《經濟與社會》的編者溫克曼(J. Winckelmann)考證,韋伯在1904年寫作《基督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時,尚未發展出此一概念,而是到了1913年左右,當韋伯於《邏各斯》雜誌(LOGOS)發表《關於理解社會學的若干範疇》,提到巫術和宗教與「目的理性行動」之間的關係,才首次應用了「解除魔咒」一詞。 (Winckelmann 1980:15)溫克曼認為,韋伯並不是一開始便去追溯西方宗教如何理性化、又如何對世界的解除魔咒發揮實質作用的歷史,因為從巫術到宗教再到解除魔咒的過程,其實不能由宗教發展的「內在邏輯」 (innere Logik)導引出來。 韋伯很可能是在從事《世界諸宗教之經濟倫理》的比較研究時,廣泛閱讀了關於儒教、道教、印度教、佛教、古猶太教、伊斯蘭教和古基督教的文獻後,發現西方文化的「獨特性」有著多處源頭,包括古猶太教中的先知和預言即曾指責巫術的無效性,強調唯有遵從神的誡律,才可能得到救贖;而西方的一切神學,都以希臘精神為源頭,使得宗教教義的系統化和知性化(intellektualisierung)特別發達。 這種種質素在宗教改革後的新教教派中,重新獲得揮灑空間,韋伯因此確定:「相對於天主教而言,將教會的聖禮式的救贖絕對予以去除的作法(在路德教派中尚不能說徹底實行了這種做法),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宗教史上將世界解除魔咒的偉大過程,即從古代猶太教的預言起始,結合古希臘的科學思想,而將救贖追求中所有咒術手段視作迷信與冒瀆並加以摒棄的過程,在這裡得到了完成。」(引自Schluchter著,顧忠華譯,19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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