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台灣非政府組織發展與意涵
第一節 非政府組織定義與相關理論
近年來,人類文明快速進步,跨國公司蓬勃發展,凸顯貧富國家的差距懸殊,國際事務也因全世界突破六十五億人口而多元複雜。加諸國際體系多元,國家主權的行使受到限制,秩序崩解,權力結構失衡。各國由於產業過度發達,導致地球嚴重污染,生態失衡、氣候異常、物種滅絕、災難頻傳。在這既深且廣的混亂變遷中,許多非政府組織快速的成長,整合了民間龐大的資源,結合志工的力量,在人權、環保、兩性平權、人道救援、公共衛生等工作上,以其組織之靈活有效的運作,發揮了大愛與關懷的實際救援行動,紛紛在國際事務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二十世紀晚期私有部門、非營利組織、非政府組織快速成長。直到今天,在各種組織的活動與文獻中,不同的概念意涵混用的情形相當嚴重,學界並無一致的共識與看法。常見的有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慈善團體(Charitable Organization, CO)、國際政府組織(International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IGO)、國際非政府組織(International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INGO)、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NGO)、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s, NPO)、公民社會團體(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CSO)、私人志願組織(Private Voluntary Organizations)、類似非政府組織(Quasi-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s, QUANGO)等組織,至今並無一致的正名分界。
論文正文p.12
● 佛門開宗立派的條件
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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