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30日 星期一

慈濟與政府及國外團體互動關係

第二節慈濟與政府及國外團體互動關係
非政府組織有一個很重要的特點就是自主性〈autonomy〉,即非政府組織應超乎政治與利益的層次,具獨立性,組織運作及財源不受一個國家或官方控制;從事組織文化使命與宗旨的活動,非營利組織若缺乏「自主性」,極易淪為政府或企業的分支機關,此便與非政府組織的「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原意不符 。台灣從光復初期至60年代,非政府組織都沒有自主性,當時一些基金會、協會的成立,大都純粹是有錢人做善事的方式,不具非政府組織的特質。直到80年代台灣非政府組織的發展具有文化與社會運動性質,但這也說明了台灣的非政府組織在當時是具有強烈的獨立色彩與自主性 。

慈濟與政府互動關係,早於1979年「慈濟綜合醫院」覓地時建立。乃因慈濟所選建院地點多為國防要塞禁建之地,無法建築;導致一波三折,法師一度擬予放棄建院構思,退回善款。爾經轉折,1980年10月前總統蔣經國先生獲悉蒞臨慈濟靜思精舍,指示花蓮縣府設法協助建院用地問題;並囑咐幾位前任行政首長〈如林洋港、李登輝等〉鼎力協助,土地終於獲得解決,法師如願進行籌蓋醫院事宜。直到1990年6月證嚴法師應內政部邀請,以「慈濟精神淨化人心」為題在國父紀念館公開演講,此為慈濟對外界大型講座的開始,也是與政府合作之首例;1991年1月由行政院新聞局、勞委會與慈濟合辦的「幸福人生」系列講座應邀在台北縣樹林國小演講。慈濟前後都藉由政府幫助,推動慈濟人文社會教化。慈濟得到政府技術性的協助,及與政府的互補作用,又加上慈濟本身的努力條件,歷年均獲得「全省慈善公益事業績優獎」第一名,廣被認同與支持。
論文正文p.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