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非政府組織的突破管理瓶頸與整合資源邁向國際

(二)突破當前非政府組織的管理瓶頸
台灣的非政府組織,除了少數超大型具有公信力的慈善團體,例如慈濟(基金金額高達新台幣120億元)、創世、董氏等,其餘多半因陋就簡,管理體制難以上軌道。然而,處於當前經濟不景氣的年代,中產階級的日子比以往都苦,很多人不願意再掏錢捐款。

這時,非政府機構如何突破募款困境?又如何能以“援助者”的姿態走入國際社會,為全球公民社會盡一己之力呢?尤其台灣各大基金會多年來多半自食其力,各自為政,其資訊、財務與動向多屬不透明,才是更大的瓶頸。管理,首重數字。基金會的營運數字是否真實,經常引人疑猜。


雖然台灣非政府組織的市場仍屬渾沌不明的狀態,但仍有些非政府組織積極推銷形象並企圖邁向國際化經營,一方面為了以昭公信,一方面則為了提昇永續經營的競爭力。例如,不久前才勇敢領導和平醫院走出SARS淨空的葉金川,就因為多年公務員時期任事勤勉、形象清高,被「防治菸害」績效極為成功的董氏基金會延聘為無給職的執行長。

又例如,人才發展基金會,就聘請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當董事長;雲門舞集則聘請前文建會主委、申學庸當董事長,這些非政府組織不僅能利用具公信力與管理能力的領袖資源,也可藉由這些領袖清新的形象,募集更多的財力、人力與物資,在國內外從事許多具實質意義的公益活動。

(三)循序漸進整合資源,走入民間邁向國際
台灣最大的基金會慈濟,就是實例。慈濟擁有三百萬每月固定捐錢的會員、三萬名整天奔走收「功德款」的核心幹部(委員),這種組織架構簡而言之,就是以比照「肉粽一掛」的「多層次行銷」(行銷學)或是「焦點團體」(政治學)的手法,牢牢抓住核心人員

使得非營利組織毫無呆人,更是一個高明的管理體制。當人、財務的制度訂定後,執行力的貫徹,其實還是根本,這時就需要組織文化來推動,產業界成立的基金會在這方面最容易落入陷阱,有時過度追尋本業的績效,基金會變成聊備一格的企業形象花瓶,遺忘如何落實使命。

基金會的績效不是賺多少錢,而是可以有各多貢獻,小則可從事社會福利與文化教育的工作,特別在「喚醒社會正義意識,還給社會公道」這方面上;大則足以宣揚台灣價值,推動以第三條途徑讓台灣加入「全球公民社會」的外交工作。
放眼望去,台灣還是有許多基金會滿懷理想在為台灣的未來付出,但是誰來管理、監督它們,使他們走入良性循環的坦途,值得深思。

2008年11月27日 星期四

台灣非政府組織管理的挑戰

「人道主義與社會公益」仍需“有效管理”始能發揚
從二次大戰後的「福利國家」思潮興起,到1970年代第一世界的福利支出過度龐大沈重,導致社福先進國家也吃不消,紛紛將慷慨的「大鍋飯」——社會福利(包涵從搖籃到墳墓)的利多政策轉向,弱勢團體因此處境艱難。

當「福利國家」的概念與「多元社會」的價值並行相抵時,社會秩序與結構也就產生了若干的變化,許多因此“造就”的新興問題,導致政府失靈、市場失靈的現象層出不窮。當全球化的概念席捲國際社會至某種程度時,超越國家、政府的第三股勢力,也就因運而生。

在第一部門的政府(公部門)無能力做,第二部門(私人企業)不願意做的雙重困窘下,第三部門——非政府組織乘勢而起。在美國每兩位成年人就有一位參與非政府組織的公益工作,每週貢獻三小時以上。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還預言:很快就會有高達一億兩千萬的美國人每週至少貢獻五小時。


為什麼非政府組織如此暢行?主要原因是,「社會服務時代已經來臨,」政大第三部門研究中心如此宣稱。在台灣,志工團體正隨全球風潮,蓬勃發展。
台灣的非政府組織,以基金會形式的財團法人,有三千零一十四家;而以人才為主的社團法人更是基金會的六倍,多達一萬九千五百一十八家。

其中,願意以誠信原則提供徵信,揭露營運資訊供社會大眾檢驗的,大概只有三百家基金會,約莫只占十分之一。〔我國前一百大非政府組織請參見附錄一〕
台灣發展得比較慢,在比較成熟的國家,第三部門已經可以和第一、第二部門分庭抗禮了,因此,當台灣的非政府組織正值初萌之際,當然有許多管理上的瓶頸與問題。
(一)非政府組織的管理應更透明
因為台灣非政府組織的管理條例與監督機制尚未健全,因此,基金會的營運數字不好掌握。一般企業的績效評估與營運監控,因為基礎制度的完整以及長年經驗的累積,在作法上比較簡單。而非營利組織則因硬體上的缺乏與志公心態上的特殊性,顯得難以測量。

儘管前由2003年遠見雜誌的問卷研究中指出,台灣前三百大基金會中仍有四分之一不透明,但是就總體營運的概念來看,非政府組織的管理還是可以師法企業,運用「品質指標」來取代數字指標。非營利組織如果真正有理想具公益性,就必須將達成理想的程度化為組織的“績效指標”,要達到績效指標的要求,非營利機構「勢必要借重管理觀念和管理方法。」


以非政府組織市場成熟的美國來說,「美國是以填寫九九○表(非政府(營利)組織)專用為基本要求,揭露到底基金會薪水領得最高的五個人是誰?為什麼領那麼高薪水?此外,還規定填寫什麼事基金會可以做,什麼事不能做,最後還讓國稅局全權監督所有非營利組織,誰也別想漏稅」。


但是在台灣,什麼法規可以防堵基金會五鬼搬運?似乎沒有一個明確的規範。例如,前三百家主要的大型基金會每年支出多少錢?有近五分之一不願意填寫,政府也無可奈何,輿論、社會大眾更是無從監督起,更少聽到國稅局拿非政府組織漏稅的事件做文章。


台灣的非營利機構管理不透明化,大概可歸咎於兩個原因:一、經營績效無法全部數字化;二、主管單位太多,等於都不管,於是法規制度無法全面標準化。 例如文教基金會是教育部管、醫療基金會是衛生署管,而許多人民團體又屬於內政部管轄的範疇,此外,許多從事「全球公民社會」活動的非政府組織,有時又與外交部有職務上的關係,

各部會業務已經很繁雜,又非財政部國稅局訓練有素的稅務專業人員,所以既無法瞭解不良基金會的財務運用弊端,也無力對非政府組織的市場作出有效的管理,更遑論對國際社會能做出積極的貢獻。
綜上所述,就台灣非政府市場的新興性而言,基金會(非政府組織)的優劣,財務管理的透明度、公信力、市場競爭的良性規範,以及政府的明確指導就是關鍵。

2008年11月25日 星期二

“反核”究竟反什麼? ──核能政策爭議中的社會文化邏輯

  現代行政學的鐵律就是:不受監督、不清楚責任歸屬的機構必定會一再濫用權力,並且一再犯錯。我們的官僚體系就是這條鐵律最好的示範櫥窗,從反貪政策到都市計劃到官聯公司,一錯再錯,而且我們也就一忍再忍,找不到、更懲罰不到應該負責的人。
  “反核”最終,也是最重要的一層意義,是對我國社會現況的嚴重指控(indictment)。我們的社會在扭曲的教育體制薰陶、扭曲的政治體制惡化、扭曲的意識型態合理化的情況下,整體表現出來的是嚴重缺乏人文精神,尤其是人文精神最基礎、底層的原則與態度──尊重生命、尊重他人,在馬來西亞完全沒有辦法扎根。我們的價值里有太多東西可以超越生命尊嚴,經濟發展、政治實力、物質獲取……,都可以理直氣壯地被拿來作為侵犯生命尊嚴的借口。我們的集體意識中長期向強權者靠近、踐踏弱勢者的傾向,在在都消磨了抵制自私、貪婪的力量。
  無論“反核”或“反焚化爐”的意思推到最後的是:我們根本缺乏整全地與環境永續共存的能力。在一個漏洞、弊端叢生,集體保障基礎不存在的社會里,核能擴張不只是一顆不知何時爆發的炸彈,焚化廠的興建與廢棄物的處理不只是研發新技術即能解決,許多不可燃物的焚化可能產生許多有毒的重金屬及氣體,對環境及人類健康產生的二度公害──這一切,更確定將是無窮悲劇的序幕。
  鄰避現象•風險社會•專家政治
  在現代化與都市化的過程中,許多集體消費之必要公共設施與非集體消費之生產設施,均面臨了因設施之外部性(externality)擴散,而引起設施周邊民眾反對與抗爭的鄰避(Not In My Back Yard,NIMBY)現象。不管是反對興建焚化爐、垃圾掩埋場、設置電訊塔,甚至核能發電廠等之鄰避現象,大致總包含了領域問題與專家政治等因素。
  在這些現象中,公部門的風險控管方式是將鄰避設施設置于偏遠地區以降低危害與風險,以空間區隔處理危害與包裹風險。同時這樣的領域切割也巧妙的選定在弱勢族群的居所,以降低民眾反彈的能力與處理之成本。政府將焚化爐計劃當初從雪州蒲種遷至雪州及森美蘭州交界處的武來岸,就是最好的例子。
  就專家政治而言,雖然民主國家鄰避事件中公部門依法均有民眾參與的過程,然而不管在參與人員的組成與決策的機制上,處理鄰避的機制卻是建築于科層體制上的專家政治。承受危害與壟罩于風險、恐懼的居民,僅能提供意見供專家與官僚決策。因此鄰避現象完全是參與者的理性行為,始于居民不同的風險認知以及對官僚的不信任。但對專家而言,鄰避情結是一種自私的、意識形態的或政治的一種傾向,很難進行理性的溝通與說服,因為鄰避包含太多非理性的內涵,這與前者對理性與否的價值判斷呈現出一個很大的落差。
  于是乎,許多環境社會學者坦承,當前鄰避現象所呈現的問題,都是政策科學中“難纏”的問題(wicked problems)。所謂“難纏”,是指那些短時間沒有解答,或只能有暫時性或不完整解答的問題形式。包括如何解決吸毒及販毒問題,如何進行教育改革,如何處理游民問題,如何處理垃圾與廢棄物問題等等。
  “難纏”問題需整全政策研擬
  這些問題沒有可以依循的解決途徑,也沒有清楚的判准。對這一類問題所處情境之認定以及標准的選擇,乃是基于社會集體行動及判斷下,所形成的社會建構。面對這一類問題,傳統的政策專家面臨兩個難題:一方面,他們無法獨立地建立起對該問題的判斷及評估標准的正當性;另一方面,由于此類問題所處的經驗情境不易確定,也造成了對這類問題的政策研擬方向,有許多不同的規劃途徑。換言之,在某個意義上,對此問題做了什麼樣的界定,也就決定了該問題的答案。
  在科技與社會的新關系之下,過去賴以將科技“去政治化”的體制、價值、與策略都將面臨巨大的挑戰,如何追求一個生態均衡的體系,確保人類健康以及生態永續的環境,也成為當今環境保護論述中,一再強調的基本價值。人文生態與自然環境,是無法切割的現實。跨越各自分裂割據的學術專業,是面對真實世界必要的基礎;唯有專業的整合、人文社會與自然生態的結合,才有可能奠定“環境正義”(Environmental Justice)的理性基礎。否則,若一味強以自己的理性為世間唯一的理性,連如何在民主社會里做個“誠懇溝通”的民主人都還沒學會,甚至引喻失義地以阿米緒人(Amish)的生活方式,硬將抗拒科技的帽子套到質疑無線寬頻者頭上時——顯然,我們距離民主道路還是相當迢遙。
文:謝偉倫
http://news.sina.com/oth/kwongwah/000-000-000-107/2008-11-23/23403446555.html

2008年11月24日 星期一

我國非政府組織發展現況

二、我國非政府組織發展現況
從光復初期至60年代,台灣的非政府組織都沒有自主性,其靈活度也不足,當時一些基金會、協會的成立,大都純粹是有錢人做善事的型態,例如,發牛奶、米或棉被等等的小善事。

換言之,台灣當時並沒有所謂具有真實非政府組織特質的組織存在。一些不屬於政府的團體組織,大多是由外國引進,例如紅十字會、世界展望會、基督教兒童福利基金會及一些宗教團體,因此,可稱此一階段為「移植期」。


此外有另一類移植團體,它們是「純俱樂部型式」的組織形式,像四健會、青商會、扶輪社、獅子會等,應都隸屬於具「國際性」的非政府組織,其中的成員大多只有少數的中產階級人士和上流社會的精英分子。所以第一階段的非政府組織都是具「移植性」、「無競爭性」、與「俱樂部形式」的非政府組織。

80年代以後,「移植型」、「俱樂部型」的非政府組織,都因應時局而有所改變,此時可以說是台灣非政府組織發展的「發展期」。今天台灣基金會中,有2/3至3/4是成立於1980年代。因為經濟起飛,人民衣食無虞,因此深切地體會到社會狀況有改善的必要,而且許多新的社會問題政府也無法獨力解決,需要社會力量的協助。

1970年前,政治力獨大,1980政府解嚴前後,社會結構與運作方式開始起了變化,社會民間團體的力量逐漸抬頭,也就是所謂的第三個支柱,亦即現在所稱之非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的資源來自於社會財富,貧窮國家幾乎罕見有公益性質的非政府組織存在,除非由國外或聯合國贊助。


我國雖然位列富有國家之林,國內也不乏一些具有相當財力、人力資源的非政府組織,然而在參與國際活動時卻顯的窒礙難行,其原因不只在於所謂政治力量的介入,檢視我國非政府組織的運作機制與相關規範法令,實有改善的必要。

非政府組織代表的是社會,而非政府,所以在國際社會上我們仍有很大彈性的活動。雖說1982年台灣的消基會想加入國際消費者組織﹙IOCU﹚時,因政治因素,國際非政府組織也無法擺脫國際政治因素的干預而接受我們。但2002年初,我國第一夫人吳淑珍,也同樣藉著國際非政府組織組織的努力,成功的作了一次「珍愛民主、親善之旅」的外交出擊。

今天當我們談到全球民間社會(Global Civil Society)時要注意,它的自主性與影響力雖然沒那麼理想化,但只要政府肯認真的面對問題,深層地思考解套之道,台灣在國際非政府組織的舞台中也非全無揮灑空間。


到了90年代,台灣的非政府組織開始出現議題區隔、全球化的現象,普世的議題逐漸受台灣非政府組織界的重視,例如環保、婦女、勞工、人權等問題。假如世界上有某個國家的政府危害其兒童、環保、婦女、勞工、人權,國際的非政府組織就會群起干預,台灣因『藥酒』事件造成的動物保護人士的抗議,以及中國因『法輪功』事件所引發的人權問題,就是很好的例子。

而就國內層面來看,以921地震為例,許多民間團體投入救災,但其中許多組織後來都撤退了,一開始約有260幾個,到今天只剩30幾個,大多是宗教團體,而且本身必須擁有較多資源,所以在其中也看到許多不健全的非政府組織。

2008年11月21日 星期五

非政府組織的功能

非政府組織在全球化的趨勢下,已扮演迥然不同於過去的角色,發揮下列的功能:

1.促進社會公益:人的資質不同,人生際遇不一,社會上總是存在著貧富不均的現象;而人性中光輝的利他特質,無論是社區的扶貧濟困的慈善活動、政治界的人權運動、國際上的人道救援,都經由非政府組織的運作,使得社會的公益進一步的彰顯。

2.改革倡導與價值維護:人類社會固然快速變遷,但仍有許多等待改革的事務與不變的價值需要推動,如人生而平等的價值觀已廣為社會接受,但在兩性平權的現實中,仍存在許多在法律及職場對於女性的歧視與不公,非政府組織在改革倡導與價值維護上扮演重要的角色。

3.彌補制度失靈的缺失:現代公民社會,選舉為主要的政治版圖劃分機制,多數決的選舉方式不可避免的產生了弱勢族群;在經濟生活上,以供給與需求為導向的市場機制決定了產品的價格,同樣的也造成社會發展地不均衡。因此,以實現公益、社會正義為目標的非政府組織彌補了制度缺陷的功能。

4.提供多元社會協調、溝通的管道:現代社會中各種的利益團體都有其代言人,如工人、農民、中小企業主等,都有特定的組織為其爭取利益、捍衛權益;而相關公益的議題、社會中的弱勢團體,則由非政府組織擔負起發聲的角色。非政府組織在政策倡導、政策制定、與資源分配的工作上,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協調、溝通管道。

5.以靈活的組織,達成高效率的目標:非政府組織通常為特定目標而成立,具有組織規模小、任務導向、行動靈活的優勢;同時現代社會傳播、通訊的便捷,非政府組織所能發揮的效能往往出人意表,

如Judy Williams以一人之力,利用電腦網際網路,以六年的時間組織了六十個國家,一千三百個非政府組織的聯盟,共同起草了禁止製造、儲存和運用地雷的全球公約,經過成功的遊說,終於在1997年整合了一百二十二個國家,在加拿大渥太華市簽署了禁止製造、儲存和運用地雷的全球公約。

6.促進國際社會彼此的瞭解:國際關係已朝向多元化的方向發展,戰爭與和平雖仍為國際關係的焦點,但國際人權、環保、衛生、體育等活動已廣為世人所重視,非政府組織主導了這些活動的推展,在各種會議、救援活動、體育競賽中,促進國際社會彼此的瞭解。以近年來非政府組織所推動的人道救援活動為例,已然使得全世界認識了許多原本不為人們所重視的地區與國家。

7.訓練國際性專業人才:國際分工日趨細密,國際活動也日益專業化,透過非政府組織活動的參與(如大型國際會議的召開、國際體育活動的參與、救難組織的派遣),培養了許多國際性專業人才,嫻熟國際交流事務、瞭解國際慣例、精通國際語言。

8.提供國際認可的機會:長期以來,與我國有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不超過三十個國家,外交活動倍受孤立、打擊;因此,經由非政府組織的參與各種國際活動,可以達到地位合法化的集體認可,免除於國際社會中被孤立的危機。

2008年11月19日 星期三

非政府組織的分類與角色

非政府組織的分類將非政府組織分類是一件複雜困難的工作,如同在高度分工、專業掛帥的職場中,要明白的說出這個社會有多少種行業一樣困難。在國際協會聯盟(Union of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於2002年所出版的國際組織年鑑中將非政府組織做了基礎科學、天文、地理、氣象….等73種分類

此種分類方式自1908年起即已採用,1950年聯合國經濟暨社會理事會也採用這種分類方式。比較單純的分類方式是以非政府組織的功能為標準,將非政府組織區分為倡議型非政府組織(Advocacy NGO)與運作型非政府組織(Operational NGO)。但許多非政府組織同時兼具這兩種業務型態,因階段性任務或執行方案內容不同而有所調整。

(一)、倡議型非政府組織
非政府組織成立的使命與宗旨世濟弱扶傾,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倡議型非政府組織的特色是強力推廣某一理念與價值,透過此一理念與價值的建立已改變社會現狀。如董氏基金會,就是以「禁菸」為其基本理念,透過禁煙的手段,強化國人的健康,節約社會的醫療成本。

國際特赦組織對「人權」價值的堅持、綠色和平組織堅決「反核」的立場,都是非政府組織經由一個理念的推廣、價值的建立,改變社會的事實。倡議型非政府組織成立於地方,屬於草根型的非政府組織,但隨著活動的推廣,規模日益擴大,而成為國際非政府組織,國際特赦組織就是最好的例証。也有國際非政府組織為了落實理念與工作,在各個不同的國家與地區設立分部,如無國界醫師聯盟。

(二)、運作型非政府組織
運作型非政府組織以提供人道救援與發展的服務為主,許多大型的基金會起源於人道救援的需要,如國際紅十字會;另外美國的福特基金會、洛克非勒基金會,英國的樂施會(Oxfam)等,都是活躍於低度開發國家的運作型非政府組織。

非政府組織的角色
二十一世紀非政府組織在國際社會所扮演的角色迥然不同於往昔,在全球化的衝擊下,國際關係具備了下列四個特色:
1.全球化的趨勢與同質性,有助於減少國際間因不同政治、文化、與宗教所產生的對立與疏離。

2.全球化在創造「標準制式」規範的同時,並不排除不同文化、價值、與市場的獨特性。
3.全球化的動力來自於經貿、文化、社會價值等軟性力量,而非政治或軍事的力量。
4.全球化提供個人、社團、企業、與非政府組織更為多元的對話管道,以謀求降低衝突的解決成本。


在全球化的浪潮下,許多國家選擇繼續「閉關自守」,極力封鎖外來資訊對其傳統觀念、價值、社會認同的挑戰,如緬甸、北韓等國家。但有些國家局部的開放資訊、經貿、與旅遊,但仍全面控制非政府組織的運作,試圖抗衡全球化對其政權的影響,如中國。

全球化首先衝擊國家的是:國家對經濟控制;增加了民主政治的責任壓力;與國家主權的挑戰,但也為非政府組織帶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舉凡非政府組織所倡導的個人主義、平等、自由等價值獲得更多的認同與共識;同時配合非政府組織的國際活動,進一部的鞏固了這些價值與信念。


非政府組織在全球化的趨勢下,積極的針對各項議題與危機,提供有效率的對策與服務。非政府組織在現今國際社會中扮演下列角色:
1.確認全球化下人類所面臨的問題與挑戰
2.倡導引領國際社會新的價值與規範

3.建構國際聯盟以因應國際社會所面臨的挑戰;
4.改變國際典則以回應新的需求;
5.提出跨國衝突與分歧的解決方案;
6.監督或執行重要公共議題的資源分配

2008年11月17日 星期一

非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的關懷重點與特色

國內學者鄭讚源引述David Lewis的看法,認為非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的研究是一種平行的宇宙(parallel universes),各有其關懷的重點與特色:

1.在服務提供方面:非政府組織以發展(development)與救援(relief)工作為重心;非營利組織則關注福利組織運作與管理。


2.在研究取向方面:非政府組織的研究通常以整合的途徑,將非政府組織視為與政府、企業共同為促進社會發展的一員;非營利組織則以其部門本身視為一特殊的研究領域。

3.在名詞使用的疆域方面:南方國家、貧窮國家、開發中國家習慣於使用非政府組織;北方國家與已開發國家則通常使用非營利組織。

1992年美國學者Salamon與Anheier
由四個面向來定義
非營利組織或非政府組織。
1. 法律的定義:大多數的國家都有相關法律來規範非營利組織或非政府組織的設立;以美國來說,美國國內稅務法(Internal Revenue Code)中有26項條款詳列非營利組織或非政府組織的免稅規定。

在孟加拉、衣索比亞、尼加拉瓜、坦桑尼亞等國家的官方文件中,針對非營利組織或非政府組織的成立,亦有明白的法律規範。


2. 經濟或財政的定義:依據聯合國國家會計系統(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 SNA)的規定,以財務收入的來源來區分組織的性質,凡組織財務收入來源非經商品或勞務的銷售,而是依靠會費或50﹪以上的非政府部門捐獻者可視為非營利組織或非政府組織。

3. 功能的定義:以組織的功能、目的、與工作方式來判明組織的性質,非營利組織或非政府組織的公益與志願特質與其他組織作區分。


4. 結構與運作的定義: 以組織的結構、制度、與運作方式來界定組織的性質,非營利組織或非政府組織的屬性為私人、非營利、獨立、志願、促進社會公益等性質,與社會其他組織有相當的區隔。

由上述的論述可以清楚的呈現,目前研究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的學者依然無法就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提出一致並為大家可以接受的定義,這對於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的學術努力有著極為不利的影響。

基本上大家對於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的共同屬性如:私立、非政府、非營利、獨立運作、不受單一國家或組織操控、促進社會公益、公民志願加入、財務自主、免稅、盈餘不做分配等屬性有極高的共識。

本書將以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運作場域作為兩者間主要區分,凡組織活動於單一國家內推動者,具有在地的、草根的性質,稱之為非營利組織;組織活動跨越國界,不限於單一國家者,則為非政府組織的研究對象。這種以國內與國際活動場域作為分類的方式,已在南華大學非營利事業管理研究所的教授群間獲得共識,並作為本所非營利組織組與非政府組織組之間區隔之標準。

2008年11月14日 星期五

非政府組織成長的歷史背景與因素─國際因素

國際(global)因素:
非政府組織的快速發展已成為國際關係領域中引人矚目的要角,「羅馬俱樂部」(Club of Rome)將此現象稱之為赤腳革命(Barefoot Revolution);以研究全球趨勢、環保問題聞名「世界觀察協會」(Worldwatch Institute)認為非政府組織的蓬勃發展是人民力量的展現。非政府組織崛起應可歸因於下列幾點原因:

(1)冷戰結束:蘇聯、東歐共產集團的解體不但是共產主義的意識型態、社會正統的瓦解,更是東西方長達四十餘年對立的結束,也是世界體系在民主價值與市場經濟的規範下重新整合的開始。

意識型態的藩籬突破了,戰爭與和平不再是國際關係唯一的焦點,舉凡環境保護、愛滋病、人道救援、人權、社區發展的議題已成為國際關係學者討論的重心,非政府組織得以在這些議題上扮演更積極、重要的角色。


(2)科技的進步:科技的進步使得非政府組織有更寬廣的運作空間,通訊傳播的發展也使得政府無從打壓、管制資訊的流通、互動與網絡的建立;網際網路壓縮了時間、空間與距離,穿透了國界的限制,在國際社會中建立具有共同價值與目標的非政府組織已不再困難重重。

美國佛蒙特州的威廉斯女士(Jody Williams)就是最好的案例,威廉斯女士利用電腦網際網路,以六年的時間組織了六十個國家,一千三百個非政府組織的聯盟,共同起草了禁止製造、儲存和運用地雷的全球公約,經過成功的遊說,終於在1997年整合了一百二十二個國家,在加拿大渥太華市簽署了禁止製造、儲存和運用地雷的全球公約,同年威廉斯女士也因此獲得當年諾貝爾和平獎。

(3)全球化:伴隨冷戰的結束與科技的進步,跨越地緣限制的人與人、國家與國家、地區與地區之間理念、貨物、人民的互動日益頻繁,這種世界緊縮效應(shrinking world effect)改變了個人的認知與行動,更影響了人類的生活方式與環境;全球化的效應影響所及,傳統的價值體系面臨挑戰崩解,新興的風尚與共同生活機制正不斷的創新與醞釀。

在全球化的風潮下,市場的力量不斷的擴大,國家的角色卻日益縮小;在面對全球市場開放與競爭的壓力,國家已無力控制本土企業,全球經濟體系與國際典則(international regimes)已限制了國家在經濟活動中所能扮演的角色。

資訊往來的暢通、產品規格的國際化、關稅障礙的逐步取消已使得國際市場走向同質化(homogenization),在強勢文化的導引下,同質化的市場又進一步的發展為美國化(Americanization)。為了捍衛本土的文化與價值,許多為價值與政策倡導而成立的非政府組織應運而生,積極的抗拒全球化的潮流趨勢。
非政府組織的優勢與缺點
非政府組織的種類繁雜,但一般而言,歸納非政府組織的性質可以看出若干優勢與缺點:
優勢:
有雄厚的草根基礎;
具備田野發展的經驗;
通常以務實的程序導向處理發展計劃;
直接參與的經驗;
長期的關注與永續經營的理念;
效率高、成本低;
缺點:
財務困難及缺乏管理經驗;
組織規模較小,動員能力有限;
組織永續經營能力不足;
過於封閉,缺乏組織間的協調溝通能力;
參與或介入規模不足;
欠缺對整體社會與經濟環境地瞭解;

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非政府組織成長的歷史背景因素─國內因素

非政府組織的快速成長有其一定的歷史背景與因素,以政治經濟學的研究途徑,以國內(domestic)因素與國際(global)因素來分析:

國內(domestic)因素
隨著生產方式的改變,人類社會的複雜性相對昇高,政府的職權日漸的擴大,人民新的需求亦不斷產生;生產與分配的失衡導致個人、家庭、社會、國家的角色與功能亦隨之調整。不論是過去的共產主義或資本主義國家,「人」的生存與價值,是最高的目的。非政府組織的產生與快速成長可以歸因於:
一.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在一個理想的狀況下,完全競爭市場透過供給與需求,提供了社會所需的財貨與服務;但是這種企業追求最大效益、消費者擁有完整資訊的完全競爭市場並非經濟活動的唯一型態,也未必能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率;同時,市場經濟對於社會公平、穩定、成長等目標的追求有其侷限性


當非完全競爭市場的狀況發生時,特別是公共財(public goods)的提供,及需求量過小時,商人沒有誘因進入市場,就發生了市場失靈的現象。例如在環境保護與社會福利的工作上,當市場無法提供消費者需要的財貨與服務時,非營利、非政府組織以服務大眾為宗旨、不以營利為目標的特性,正好彌補社會的需要。

以嘉義縣東石鄉的「聖心教養院」為例,照顧重度腦性麻痺的孩子是無利可圖,在商人無意介入,社會又有需求時,就只有借助於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的投入,方可解決社會的問題與人民的痛苦。
二.政府失靈(Government Failure)
市場的功能有助於達成最大的經濟效率,但有時卻未必可以達到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因此必須依賴政府的職能從事若干補救與修正,以達到公平、穩定與成長的目標。


但是民主社會中各種利益團體以專業的手法遊說、鑽營;行政官員與民意代表往往以多數決的選舉方式產生,為求勝選及政治事業的永續經營,政治人物也將成本與效益納入考量;因此政治版圖中邊陲的地帶、非主流的弱勢團體的利益經常被忽視與犧牲。非營利、非政府組織的工作恰可填補此一社會公益之不足。

近一年來,台灣地區經濟不景氣,失業率節節昇高,在教育最基層的國民小學裏,至少已有一成以上的小學生,無法按時繳納每月五、六百元的營養午餐費用;小學生沒有投票權,此一現象,雖經大眾媒體不斷的報導,但至今未見政府提出有效的對策,學校主管人員為顧及學生自尊,不敢強力催討,只好求助於地方慈善團體或基金會代繳營養午餐費;這是政府失靈,無力顧及弱勢團體利益的明証。
三.第三政府論(Third-Party Government) 相對於政府(第一部門)、企業(第二部門)之外,這些非政府、非營利的範疇被廣義的稱之為第三政府。Lester M. Salamon 認為:第三政府以非政府組織,結合民間資源、人力,接受政府的委託授權及經費補助,執行部份政府的職掌,取代部份政府的功能。

因為,長久以來,人民已經厭倦政府的組織、權力不斷擴大,效率卻日益低落,無法滿足、回應人民對公共服務的渴望;透過第三政府的機制,可以舒緩人民望治心切與對政府職掌擴大的疑慮間的矛盾,而人民所迫切需要的公共服務又可以獲得。 Lester M. Salamon 同時也提到四種第三政府「志願服務失靈」(voluntary failure)的現象:


1.公益的不足(philanthropic insufficiency):非政府、非營利事業組織在現代工業社會中,無法提供足夠的、穩定的、持續的資源與服務來支撐龐大的社會需求。加以現代經濟變動日劇,民間資源極易受到經濟景氣的影響,越是需要援助的地方,資源越是不足;因此無法依賴非政府、非營利事業組織提供可靠的資源。

2.公益的特殊性(philanthropic particularism):公益活動雖以社會全體為目標,但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卻難免於宗教、種族、世俗的考量,而獨後於某特別對象,造成服務資源的不夠普及、重複或浪費的現象。

3.公益的父權心態(philanthropic paternalism):公益的資源往往由少數的非政府、非營利事業組織負責人所掌控,並決定了資源運用的對象與數量的多寡,而評議審查的過程中常帶有濃厚的個人偏好。

私人捐助有免稅的優惠,並不能單純的視為私人的資源,嚴格的說,私人捐助也是公共資源的一環,非民主或偏狹的決策程序與心態,更凸顯了非政府、非營利事業組織負責人常見的父權心態。


4.公益的業餘性(philanthropic amateurism):當前社會問題的嚴重性與複雜性已然超越志工的愛心與奉獻所能處理;此外,非政府、非營利事業組織的低薪政策無法於人力市場中招聘專業人員,這將是非政府、非營利事業組織邁向現代化、專業化最大的挑戰。

2008年11月10日 星期一

宗教性非營利事業組織

以慈濟功德會與國際特赦組織為例,慈濟功德會是台灣地區早年典型的宗教性非營利事業組織,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慈濟功德會已是台灣地區最大規模的非營利事業組織,並於世界各地設立分會,積極的參與各項國際人道救援工作。

嚴格的說,慈濟功德會既是非營利事業組織,又是國際非政府組織,麻煩的是國際非政府組織與非政府組織又無明顯一致的正名分界。如何將晚近新興的私有的、非營利、非政府組織作清楚的定義與正名,將是從事非營利、非政府組織研究的學者專家重要的課題。

由國際協會聯盟
(Union of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於2002年所出版的
國際組織年鑑中,主張將非政府組織定義為:
目標:必須具備國際性,不得僅圖利特定成員。
成員:至少由三個國家以上的個人或團體所組成。
組織結構:成員須有完全的自主權,不受任何一個國家控制。
職員任命:會員可由制度化的管道被選派擔任工作職務,且不可同屬單一國籍。
財政:必須由三個以上的國家提供。
自主性:不受其他組織控制,以平等地位與其他組織往來。
活動:必須獲得其他國家或組織的承認或參與。

聯合國將非政府組織定義為:「非政府組織是公民所成立的地方性、全國性、或國際性非營利、志願性組織,以促進公共利益為工作導向,提供多元的服務,發揮人道的功能,將人民的需求傳達給政府,監督政府政策,鼓勵人民參與地方事務。

非政府組織並可提供政策分析與專業技能,建構早期預警的機制,協助監督與執行國際協定。有些非政府組織以人權、環保或衛生為宗旨而創立,各依其目標、管轄、與授權的不同,與聯合國各局、署保持密切的關係。」


根據國際組織年鑑的統計,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NGOs)以在三個國家以上的區域運作,提供財務來源超過一個國家為標準,在1909年時,全世界僅有176個非政府組織,在1960年時,非政府組織有1255個,在1990年時,非政府組織已增加至6126個,在2000年時,非政府組織有45674個。

2008年11月8日 星期六

台灣非政府組織發展概況與展望

人類進入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世界的多元與複雜,已然超乎想像。科技發展改變了地球的面貌,通訊與傳播縮短了人際間的距離,雖然永恆的價值依然存在,但快速變遷的社會已讓人難以認識與掌握。

曾幾何時,1620年搭乘五月花號的移民,歷經三個月海上航行才橫渡大西洋,抵達目的地-波士頓;1924年美國探險英雄林白(Charles Linbergh)以二十四小時的時間,不著陸飛行橫度大西洋,創下了當時的歷史紀錄;而今天搭協和號客機僅需三個半小時就可由巴黎直達紐約。

通訊方面更有革命性的改變,1930年倫敦、紐約間三分鐘的長途電話費用為三百美元,今天AT&T的費用是每分鐘0.09美元。地球依然如故,人類卻已克服了地理環境的限制、整合區域的發展、縮短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


人類文明快速變遷的同時,我們也看到:跨國公司的蓬勃發展,使得一向被視為國家最高象徵的主權受到限制;產業的過度發展,導致地球的污染嚴重、物種滅絕、生態失衡、氣候異常、災難頻傳;競爭的藩籬撤除後,貧富國家的差距懸殊,形成了棘手的南北問題

1991年冷戰結束後,國際體系由兩極對抗轉變為單極多元,國際秩序崩解,區域的權力真空,誘發了令人震驚的宗教迫害與種族屠殺的內戰。

在這既深且廣的變遷中,我們發現私有部門、非營利、非政府組織在二十世紀晚期快速的成長,如果十九世紀全球最大的結社革命是民族家的誕生,二十世紀的代表將是私有的、非營利、非政府組織。

在人權、環保、兩性平權、國際開發、人道救援、安全等議題與工作上,非政府組織整合了民間的資源,結合了志工的力量,以靈活的組織,有效的方式,在國際事務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發揮無可取代的功能。


多年來,我們在各種活動與文獻中常見到國際政府組織(International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IGO)、國際非政府組織(International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INGO)、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NGO)、

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s, NPO)、公民社會團體(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CSO)、私人志願組織(Private Voluntary Organizations)等組織,其中國際政府組織與國際非政府組織的概念意涵較為清楚,尚無混用的困擾。但是,國際非政府組織與非政府組織之間、 非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公民社會團體之間,混用情形非常嚴重。目前學術界並無一致的共識與看法,因此帶給初學者無謂的困惑。
本文引自:台灣非政府組織發展概況與展望(下同)王振軒(南華大學非營所教授)

2008年11月6日 星期四

企業的社會責任與倫理-結 語

六、管理倫理
  倫理是監督個人或二個組織群體的行為的一個標準或規則,簡單的說,就是分辨行為好壞對錯的準則。管理的倫理是一個組織的經理人在執行業務時,做為行為或道德判斷的準則。法律是一個社會倫理形成的結果,但是管理上的倫理,牽涉到更多的個人行為與組織群體的行為,非法律所能涵蓋的。
  1980年代,由於一些國際大企業相繼發生醜聞,企業的倫理因而受到經理人和社會大眾的關注。更因管理造成的不倫理行為使得公司和社會都付出相當大的代價,也使得管理倫理成為注目的焦點。
七、管理倫理的種類
  管理倫理的標準是由許多因素形成的,如社會的一般規範和價值觀,個人在家庭、宗教、教育和其他組織中所獲得經驗,所以管理倫理和個人倫理是不盡相同的。
  卡羅(Archie B Carroll)在其文章中提出,在管理倫理判斷上,有三種主要的不同特徵的經理人。第一種是不倫理的管理人,即是只關心公司的收益獲利率,對其他方面的期望完全與予漠視,將法律視為必需克服的障礙。在做決定時只考慮"我們的行動與決定是否能賺錢"而其他事完全不關心。
  第二種是倫理的管理人。倫理的管理人也希望成功,但他們的行動,決定都在倫理的範圍之內,並且尋求一個公平、公正的方法。
  第三種是處於倫理與不倫理之間的經理人,有些經理人在做決定時並不考慮到倫理道德的問題,他們認為倫理道德應是用在生活的其他部分上,而非在商業做生意上。另有部分經理人則在做決定時,完全未注意到所謂的倫理不倫理或道德不道德的問題,此類的經理人通常將追求利潤視為目標,以他們的期望任意行為,很少會注意到們的行為是否會影響他人,除非受到外來的壓力或強烈批評。
八、經理人的倫理原則   每個人的倫理標準不同,而且很難替每種狀況訂下準則。但仍有一些共通的原則協助經理人在做涉及倫理的決定時為依據。如美國Lummins引擎公司曾發給員工一份倫理規則,以為員工遵守的依據;其中包括:(1)遵守法律,(2)誠實:公平並正確的說出事實,(3)公平:公平的對待每一個人,(4)關心:關心公司的行動是否影響到別人,並使盡所能使這些影響成為有益的, (5)鼓勵:尊重他人,即使失去了生意也一樣。
九、結 語   
雖然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原因許多是來自於工會,消費者運動,及環保運動等之壓力,但是企業是否應善盡社會責任的問題已受到肯定。並且人們發現,過去與現今人們所受的種種苦難,導源於人類自私的心態,重視金錢物質的掠取,輕視精神文化之發展,故而現今社會強調倫理的重建。如同蕭新煌教授所言,遵守企業倫理,才能得到社會的支持,創造更多的利潤,同時也能回饋社會。企業體不但要先從「利己」的社會責任做起,更要有意從「利己」的責任提昇到「利他」的倫理層次,以塑造一個名實合一的現代企業。

2008年11月3日 星期一

企業社會責任正反面之觀點

五、企業社會責任正反面之觀點
  雖然現代企業經理人已能接受擔負社會責任的觀念,但長久以來,仍各有不同的觀點意見爭論不已。爰依據各方的觀點,予以綜合列出多項理由為企業社會責任的正反面提出辯護:
業的活力顯現於社會責任:一個企業機構必須保持其目前所享有的社會地位和現有力量,積極投注在社會中。反之,別的企業則會乘虛而入,攬下此份責任;其原享有的社會力量,也將為別的企業所取代。
善盡社會責任符合企業成長利益:企業組織的未來發展,依賴其與社會的良好關係,若未盡社會責任,社會將會反抗組織,抵制產品,打擊市場,故做好社會責任,是達成企業本身的長程利益。
在道德倫理方面,企業應負社會責任:企業組織是構成社會的必要部份,盡社會責任是企業在道德上的義務,如提供安全產品、淨化溪流、保護自然資源等。
改善公司的公共形象:企業機構經營的利潤高低,一部份應取決於其本身建立的公共形象。
增強商業系統的生存能力:商業系統因它給社會利益而能存在,社會可以修改或撤銷其許可狀,這是"責任鐵律"。
可迴避政府的管制措施:政府的管制措施對企業必成為重大的成本負擔。如果企業機構自行肩負適當的社會責任,則有降低政府制訂新的管制法令和限制之可能。
法律不能涵蓋所有情況,於是需要企業組織協助維持社會秩序。
使股東獲最大利益,在長期來看它會使股票增值。因為證券市場會評等,此公司為較低風險而有較高的獲利率。
社會應讓企業機構有機會去解決政府無法解決的社會問題。而預防問題的發生更甚於發生後尋求解決的方法,讓企業能在問題未擴大前解決它。
  另一方面,許多專家學者從反面觀點來辯護企業的社會責任。其中主張企業機構的目標,應在於利潤的最大化。而主張此一觀點的最知名學者,當括費德曼氏(Milton Friedman)。他在其大著"資本主義與自由"(Capitalism and Freedom)一書中曾提下列意見:企業唯一的一項社會責任是替股東獲取最大利潤,便是運用其資源於各項業務,以期提高利潤,但必須遵守企業遊戲規則,從事公開及自由競爭,不得有詐欺及不法之行為。如果公司以其資金去從事不能創造利潤的活動是不合法的,(在早期的管理者與法院都支持此觀點。)除費德曼氏的此一意見外,常有其他多項反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辯護。茲再略舉如下:
社會參與的成本過高,例如,環境污染、職業安全,其所須的成本甚高,而投入大筆財務已知甚多瀕於邊際的公司被迫關門,而且此類成本仍在增加中,若不予抑制,其公司也將步入絕境。
企業組織應該創造利潤,而政府應該花費利用稅金以解決社會問題,如果企業組織承擔越來越多的社會責任,那麼其功能和政府就沒有多大的差別了,社會將會被一個無法與其反抗及無法使其停止的壟斷組織。
社會活動無法衡量管理者如何知道他們的社會責任是什麼,他們如何在社會利益與股東利益間取得均衡;誰能決定對社會什麼是有利的?學著認為管理者無法正確的衡量社會活動的利益,如果沒有衡量投資報酬率而繼續花錢在社會活動上,將是徒勞無功的。
沖淡企業機構的主要目標,介入於社會目標後將可沖淡其本身對經濟生產力的重視及損害企業機構的效能。
違反最大利潤原則,社會責任成本太高,而使企業機構勢將此項成本轉嫁為產品的價格。其結果必將招致出口衰退,而使其他國家較低廉產品的進口增加。
企業組織缺乏解決問題的技巧,將減弱商業組織的主要目的。
企業組織已有太大的權力,若讓其介入社會活動將使其權力太過強大。

2008年11月1日 星期六

企業的社會責任

三、社會責任應有多少?
  一個企業應負擔多少的社會責任呢?一個企業經理人是否知道什麼是他們的社會責任? 誰又能決定企業做何種活動對社會是有益處的呢?這些是很難回答的問題,企業經理人並不能準確的衡量,他們所參與的社會活動所獲得的利益在那裡? 對一般企業而言,政府應照顧社會的需要,當因企業發展而可能造成社會問題時,政府就應該參與解決問題。若企業愈少關心因其行動所引發的社會問題時,政府就會愈加干涉其有關各方面的經濟,甚而可能對企業加以更多的法律限制,但若企業愈關心其社會責任,則其創造利潤的活動力愈相形減低。
  基本上來說,企業組織的功能就是創造利潤,而政府應以其所收之稅金解決社會問題。如果企業承擔越來越多的社會責任,那企業的功能和政府的功能就沒有多大的差別了,企業也會因而愈強大並累積更多的資源,成為一個無法與其反抗的壟斷組織。
  到底一個企業應該負擔多少的社會責任?這是非常難以回答的問題,但對企業而言,應先衡量本身能力和平衡內外利益後,再決定應採取的行動。
四、社會責任的分類
  不管對企業的社會責任的爭論如何,不可否認的是現今企業,愈來愈重視其應負擔的社會責任。社會責任的分類有很多種方法,例如可將一個企業所採取的社會責任行動分為八類: (Modic,1988)

(一) 在製造產品上的責任:製造安全、可信賴及高品質的產品;
(二) 在行銷活動中的責任:如做誠實的廣告等;
(三) 員工的教育訓練的責任:在新技術發展完成時,以對員工的再訓練來代替解僱員工;
(四) 環境保護的責任:研發新技術以減少環境污染;
(五) 良好的員工關係與福利,讓員工有工作滿足感等;
(六) 提供平等僱用的機會:僱用員工時沒有性別歧視或種族歧視;
(七) 員工之安全與健康:如提供員工舒適安全的工作環境等;
(八) 慈善活動:如贊助教育、藝術、文化活動,或弱勢族群、社區發展計劃等等。
  另亦可將社會責任依受益人之不同而分類:
(一) 內部受益人:包括顧客、員工和股東,這些是和企業有立即利害關係的人。
對顧客的責任:提供安全、高品質、良好包裝及性能好的產品。對顧客的抱怨立即採取處理措施,提供完整而正確的產品資訊,或誠實不誇大的產品廣告。
對員工的責任:關於企業對員工的責任,法律上有許多相關的規定如工作時數、最低薪資、工會等等,目的是在保障員工的基本人權,除了法律上保障的權利外,現代企業亦會提供員工其他福利,如退休金、醫療、意外保險等或者是訓練教育補助、生涯發展之協助等,這些都是企業社會責任的延伸。
對股東的責任:企業管理者有責任,將企業資源的利用情形和結果完全公開的和詳實的告知股東。企業股東的基本權利,並不是要保證會獲得利潤,而是保證能獲得公司正確的財務資料,以決定其是否繼續投資。
(二) 外部受益人:外部受益人可分為二類,特定外部受益人和一般外部受益人。
特定外部受益人:如企業採用平等僱用原則,使得婦女、殘障、少數民族等成為受益人,雖然此原則已有法律上的規定,但是,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歧視女性、殘障、少數民族等弱勢族群者,企業機構一直扮演著主要的角色,所以現代企業應該負起此社會責任,以彌補錯誤
一般外部受益人:企業參與解決或預防一般社會問題的發生,常被認為是最實際的社會責任,因為這些活動使得一般大眾都受益。例如:保護環境活動,防止水污染、空氣污染,或者捐贈教育機構及贊助文化藝術活動等。

  從上述分類可知企業的社會責任範圍廣泛,企業管理人應憑著誠心和決心,衡量企業的能力和平衡內外利益後,再估量應從事何種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