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社會學家盧曼 (N. Luhmann) 在「系統理論」(system theory) 的建構上,累積了豐碩的成果,他對宗教作為一種社會系統有他獨到的觀點,對上面的問題也做過深入的分析。 盧曼將社會中分化較明顯的各種功能,如經濟、政治、科學、法律、以及宗教都當作是「使用意義」的系統,這些意義因為它們在選擇上降低了世界的複雜性,讓人類的行動得以協調,造就出現代文明的成就。但是社會各系統的構成元素並不是行動,而是溝通,溝通的主體也不是活生生的人,人對各系統來說,只是環境。 盧曼以現象學的還原,來描繪相應於不同功能的社會系統,強調透過溝通所形成的意義網絡,各種衍生性的秩序才得以建立起來,而社會學的「啟蒙」便在於以高度的抽象能力,觀察並描述種種社會系統運作的特徵。 (Luhmann 1995; 顧忠華1990; 顧忠華/湯志傑1996; 盧政春 1992) 他認為在傳統社會中,宗教往往代表著整體,對其他生活領域有干預的正當性,但宗教最重要的功能乃是「將生活中不可信賴的轉為可信賴的」,也就是化約了在面對超自然、命運和神秘力量的不確定性和複雜性,譬如西方宗教中的「上帝」和東方宗教中的「業報」,都發揮過控制不確定性的效果。 現代社會中,各系統與宗教的分化日益徹底,宗教本身也在分化,如教會、神學和慈善工作都有專門化傾向,而宗教最大的挑戰來自於宗教與道德分化開後,人們可以沒有宗教信仰一樣過生活,對西方宗教而言,盧曼認為只有在「社會」的層次上,還能證明宗教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因為在進行對「不可溝通」之境界的溝通時,惟有宗教可以提供豐富的意義資源。 (Luhmann 1977; 1984; 趙沛鐸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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