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3日 星期三

安置災民 高雄縣永久屋(住宅)組合屋趕工

敬呈四則新聞
壹、安置災民 高縣永久屋組合屋趕工
貳、民間團體發揮愛心 課輔照亮災區學童
參、家扶成立工作站 陪伴那瑪夏災民
肆、江丙坤公佈大陸捐款可能達台幣約45億元

88水災重創高雄縣,安置災民的組合屋與永久屋正趕工中,提供遷村災民居住。
大陸海協會捐贈的 300間組合屋,分別在六龜鄉一貫道神威道場、杉林鄉杉林國中北邊台糖公司土地建構,神威道場48間、杉林國中北邊72間組合屋預計10月20日前完工,分別安置桃源、那瑪夏、甲仙鄉小林村災民。
慈濟基金會預定捐贈1000戶永久屋,興建在杉林國中邊59公頃台糖土地上,已完成部分整地,並打設地基。
縣府社會處完成災民遷村意願調查,有 900戶需要永久屋,主要是甲仙、桃源、六龜、那瑪夏等鄉災民,已委由縣府建設處調查災民的資格,確認後決定永久屋戶數。
災區災民遷村,縣府以村為單位,有各自的活動中心、教會、婦女工作室。目前有2500多名災民暫時安置在4處營區。
資料來源:中央社

貳、民間團體發揮愛心 課輔照亮災區學童
為協助八八水災受災家庭學童能於夜間獲得妥善教育照顧,以彌補因災變導致家庭功能受損與課業學習的不足,教育部於98年9月間調查屏東縣等6縣市受災區國民小學及民間團體,評估確有需求並有意願申請參加教育部「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協助之弱勢家庭學童,受災縣市共提出49班,891位學童,該等學童均屬迫切需要本計畫支援的弱勢家庭學童。
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補習教育慈善會與志光慈善會,熱心協助八八水災的受災家庭學童,特捐助教育部辦理弱勢學童「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新臺幣100萬元;為表示感謝,教育部吳次長財順於9月23日上午11時在教育部2樓215會議室親自主持捐贈儀式。
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全國聯合會為協助八八水災災區學童課業輔導,另外特別規劃以研習營方式結合鄰近大學校院甄選或推薦成績優異且富有愛心、願意當志工的優秀青年,支援補教教師擇3至5處災區收容中心對災區學童於假日時進行課業輔導(每週1天,週六或週日)。相關車資、伙食及教材等費用皆由該會募款所得支應,教育部亦於本次捐贈儀式一併表達感謝之意。
教育部為協助並提供受災的弱勢家庭學童能於夜間獲得一個安心學習的環境,仍努力尋求並匯集社會各界的資源愛心,以持續支持協助受災家庭學童夜間教育照顧服務,期使這些學童不會因受災影響未來的人生與發展。
資料來源:教育部

參、家扶成立工作站 陪伴那瑪夏災民
高雄縣那瑪夏鄉遭莫拉克颱風重創,民眾與學童暫時安置在營區及山下學校就讀。一直關心原住民的家扶基金會今天成立「那瑪夏鄉彩虹工作站」,提供全方位扶助。
「那瑪夏鄉彩虹工作站」設在家扶基金會旗山服務處,家扶基金會執行長王明仁、那瑪夏鄉長伊斯坦大‧呼頌、那瑪夏鄉民族國小校長周秀梅23日為工作站揭牌,並種下「希望種苗」,期許重生的那瑪夏鄉更茁壯。
王明仁表示,「彩虹工作站」代表希望無窮,與那瑪夏人一起重建家園,只要鄉親有需要,可請工作站幫忙。
伊斯坦大‧呼頌感謝家扶長久以來的扶持,讓那瑪夏鄉更有信心。
周秀梅則代表民族、民權、民生國小感謝家扶志工、輔導老師課後輔導學童課業、假日活動,協助學童課業、心靈成長。
家扶基金會高縣家庭扶助中心長期扶助那瑪夏鄉學生,家境困苦的學生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1700元扶助金。88水災後,三民國中、3所小學400多名學童分別借用其他學校上課,家扶志工、輔導老師課後輔導;上述學校所有學生並獲助扶助金3年。
資料來源:中央社

肆、江丙坤公佈大陸捐款可能達台幣約45億元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表示,根據大陸統計各界對台灣風災的捐款,實際入帳和已同意捐款金額可能高達人民幣9.6億元(約台幣45億元),是中共建政以來最大規模的援外行動。
江丙坤在海基會第7屆董監事會第4次聯席會議中指出,到目前為止,大陸方面透過海基會表達捐贈的金額,累積近台幣5.6億元且正在持續匯入中。其它還包括1000套組合屋、消毒機、毛毯及睡袋等物資。
另外,大陸各地台商協會表達捐贈金額約台幣1.4億元。
江丙坤表示,海基會代收的捐款,已在第一時間轉交主管機關,將請主管機關列出項目指定用途,而由於重創台灣的莫拉克颱風,同樣給大陸福建、浙江等地造成慘重災情,因此,未來兩岸在氣象預報、災害預警與防災救援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合作空間。
面對無情的災難,江丙坤說,任何一個國家都無法擁有足夠的救援設備、搜救人員與完整的防災與重建經驗,勢必要依賴國際社會的相互合作與協助。
隨著兩岸先後經歷四川大地震與「八八水災」的肆虐,他表示,兩岸在救災、援助與重建方面已累積不少經驗,未來將遵照馬英九總統在「八八水災」全國追悼大會所提示,「希望兩岸未來在災難救助與重建方面,能相互學習經驗與合作,共同抵禦自然災害」。
資料來源:中央社

2009年9月21日 星期一

教育部今日舉行「莫拉克風災民間認養校園重建簽約儀式」

教育部9月21日舉行「莫拉克風災民間認養校園重建簽約儀式」
本次莫拉克風災校園重建(全部或部分)學校共15校已於98年9月10日確認皆由民間單位認養。為感謝各民間團體認養莫拉克颱風受災國中小學校,並使重建學校得以迅速進行後續認養契約之簽訂,教育部特訂本21日由吳部長清基主持,相關學校與民間認養校園重建簽約儀式。

本次莫拉克颱風造成全國國中小1,145校受損,經許多熱心的民間團體透過教育部認養本次受災嚴重的學校,其中重建的有南投縣隆華國小、嘉義縣達邦國小、太和國小、來吉國小、高雄縣三民國中、小林國小、民族國小、民權國小、屏東縣泰武國小、三地國小達來分班、三地國小大社分校、來義國小內社分校等12校;整建的有嘉義縣新美國小、山美國小、台東縣嘉蘭國小等3校。

為利民間團體認養重建學校能順利進行,教育部已於98年9月3日及9月8日由前呂政務次長木琳主持,邀集相關民間團體與縣市政府,溝通相關事項。9月21日由吳部長清基主持民間團體認養校園重建簽約儀式:

一、
財團法人法鼓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及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認養:南投縣隆華國小。
二、
財團法人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屏東縣泰武國小、臺東縣嘉蘭國小。
三、
財團法人TVBS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嘉義縣達邦國小、高雄縣小林國小。
四、
財團法人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高雄縣三民國中、民權國小、民族國小。
五、
台塑關係企業:嘉義縣新美國小、山美國小、太和國小。
六、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嘉義縣來吉國小、屏東縣來義國小內社分校、三地國小大社分校。
七、
文心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縣三地國小達來分班。

高雄縣三民國中王世哲校長在簽約儀式中代表致詞,因莫拉克颱風造成學校毀損,而學校校園重建係從無到有,能被民間團體認養,讓受災學校的師生感覺到被關心及支持,未來校園重建將融入教育內涵、永續校園、綠建築等方向規劃,以期重建具有人文美學的校園 。

經由本次雙方簽約同意,民間團體認養莫拉克颱風災後之校園重(修)建,有關認養相關事項,將由雙方依所訂合約之約定共同參與進行校園重(修)建工作。
資料來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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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認養15所災校 綠建築為主流 & 災校重建不能變成企業蓋紀念碑
88水災重創南台灣,但社會溫情滿滿。在教育部牽線下,法鼓山等多個民間團體,認養全台15所需要重建的災校,並採綠建築、環保設計,盼讓孩子遠離地震、土石流夢魘,安心上學。

教育部21日舉辦「莫拉克颱風民間認養校園重建簽約儀式」,共有9個民間團體認養15所學校,行政院政務委員曾志朗、教育部長吳清基等人出席,法鼓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紅十字會、中油、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明基電通、張榮發基金會、TVBS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等單位也與會,災區校長獻上社區特色禮品,場面溫馨。

曾志朗表示,災難令人心情沉重,但也看見台灣的善心,台灣核心價值就是「善良」;他並說,學校倒了,太太洪蘭眼淚直流,不斷告訴他「一定要蓋好」。
吳清基表示,重建地點不在土石流、斷層地帶,會在家園附近重建學校,原則上由民間認養,重建原則尊重教育理念與地方特色,以綠化為原則,一定要讓孩子在安全、健康環境中學習。

南投縣隆華國小由法鼓山、紅十字會和中油一起認養,目前還在尋覓校地。法鼓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秘書長果器法師表示,重建學校理念是與大自然融合,一定是節能減碳的綠建築。

台達電子認養高雄縣三民國中、民權國小和民族國小,規劃結合成功大學建築系專業義工,將打造3所鑽石級綠色學校。

TVBS認養嘉義縣達邦國小和高雄縣小林國小,規劃重建以結合地方特色、環保、綠化為原則設計。

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認養災區國小,參與重建。明基電通董事長李焜耀21日說,災區重建重要思維在於學校不是企業蓋紀念碑的地方,興建工程應結合當地文化與使用需求。
資料來源:中央社

2009年9月19日 星期六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組織規程

  (頒行日期:中華民國98年8月15日)
第一條  
行政院(以下簡稱本院)為推動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工作,特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設置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掌理下列事項:
一、災後重建工作整體計畫之統籌規劃及審議與管考、地方重建推動委員會之協調、國外與民間支援之協調及新聞聯絡事項。
二、災區土石流、山坡地、河川、堰塞湖等災害防治與水土保持,水利設施或生態環境保護及建築廢棄物之處理等重建工作之協調、推動及督導事項。
三、災區行政機關、文教、道路、電信設施等公共建設之重建等工作之協調、推動及督導事項。
四、災區產業重建與發展工作之協調、推動及督導事項。
五、災區居民福利服務、精神復健、心理衛生保健、諮詢轉介、就學、就業服務、職業訓練、防疫、醫療服務與公共衛生等生活重建工作之協調、推動及督導事項。
六、災區地籍與地權整理、社區與聚落重建工作、房屋貸款專案融資之協調、推動及督導事項。
七、災區重建工作之人民陳情、議事、文書、印信、出納、庶務、人事、會計、檔案管理及法規彙整事項。
八、其他災後重建工作事項。
第三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各一人,由本院院長、副院長兼任之,委員三十三人至三十七人,由主任委員就本院政務委員、相關機關首長、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派(聘)兼之。
第四條  
本會置執行長一人,承主任委員指示,綜理本會業務;置副執行長三人,協助執行長推動有關業務,工作人員若干人,辦理本會之幕僚作業,均就本院及相關機關人員派兼之;各相關機關並應指派專人負責協調、連繫事宜。
第五條  
本會下設十二組,各組召集人規定如下:
一、企劃行政組:本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本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二、社會組:內政部部長。
三、工程組:內政部部長、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四、產業組:經濟部部長。
五、交通組:交通部部長。
六、環衛組:本院衛生署署長、本院環境保護署署長。
七、文教組:教育部部長、本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八、後勤組:國防部部長。
九、新聞組:本院新聞局局長。
十、農業組:本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十一、就業組:本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
十二、財務組:財政部部長、本院主計處主計長。
第六條  
本會委員會議視需要召開之。
前項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並為主席,主任委員不克出席會議時,由副主任委員代理主持會議。本會開會時,得邀請相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或災民代表等其他相關人員出席提供意見。
第七條  
本會執行長得視實際需要召集工作會報,協調推動各項災後重建工作。
第八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五日施行。

2009年9月5日 星期六

協助災民就業 縣府9/8起於四營區舉辦就業博覽會

為推動後續重建工作,高縣府已完成大部分災民搬遷工作,目前四個營區總計安置約2628位鄉親,就業需求迫切。縣長楊秋興3日上午於主管會報中,指示勞工局9月8日起於工兵學校、陸軍官校、鳳雄、仁美營區舉辦就業博覽會協助媒合工作;另因應未來就業地點分散,他也請相關單位研擬如何幫助災民解決交通問題。目前營區安置情形分別為:燕巢鳳雄營區-桃源鄉485人、燕巢工兵學校-那瑪夏南沙魯村(民族村)435人、鳳山陸軍官校-桃源、甲仙、六龜鄉共1319人,以及大樹仁美營區-那瑪夏瑪雅(民權)村、達卡奴瓦(民生)村389人,總計安置人數約2628人。各營區聯合服務站均由縣府相關單位及公所人員進駐服務,並結合勞委會、健保局、退輔會等單位,共同協助災民重建家園。  由於災民中許多都是年輕力壯者,就業需求強烈,昨日上午縣長楊秋興在主管會報中,指示勞工局9月8日在燕巢工兵學校、陸軍官校,9或10日在燕巢鳳雄與大樹仁美營區舉辦四場就業博覽會,並儘速與高雄縣工業會聯繫,請鄰近地區如鳳山、大寮、岡山等地之廠商提供工作機會,幫助災民媒合就業。楊縣長表示,災民的食、衣、住、教育等問題已大致解決,但若鄉親就業後,由於工作地點分散,無法以交通車接送,災民馬上面臨「行」的問題,請相關單位研議如何協助災民,例如請業者贊助機車、或縣府補助部分費用等方式,幫助災民解決交通問題。

2009年9月3日 星期四

行政院院會通過98至101年度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

一、行政院劉院長於今(3)日上午主持第3159次院會,會中通過主計處所提「98至101年度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即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二、本特別預算案之主要內容如下:
(一)歲出部分,編列1,200億元,其中98、99、100及101年度分別編列414億元、490億元、227億元及69億元,包括:
1.行政院主管編列92.6億元,其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辦理受災戶災前借款及信用卡債務展延利息補貼等10.8億元、文化建設委員會辦理文化資產災後復建計畫等4.6億元、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部落聯絡道路復建及聚落遷建等工程75.3億元、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運作經費1.9億元。
2.內政部主管編列212.4億元,係辦理長期安置住宅計畫、市區村里聯絡道路橋梁復建工程及安家方案等所需經費。
3.教育部主管編列14.4億元,係國民中小學校園復建所需經費。
4.經濟部主管編列200.9億元,係辦理中央管河川復建工程、淹水水災救助及縣(市)管河川、排水復建計畫等所需經費。
5.交通部主管編列210.6億元,係辦理公路系統與鐵路設施緊急搶修及復建,以及觀光產業重建計畫等所需經費。
6.農業委員會主管編列269.8億元,係辦理農貸展延與農漁會信用部借款展延之利息補貼及擔保品滅失補助、受災戶農業損失現金救助等所需經費。
7.勞工委員會主管編列32.7億元,係辦理廠商僱用人員獎勵與臨時工作津貼等所需經費。
8.衛生署主管編列86.6億元,係辦理預防傳染病流行防疫計畫及健保費與醫療補助等所需經費。
9.預備金編列80億元,俾支應未來臨時需要。
(二)以上歲出所需財源1,200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行政院主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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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村後原有土地 非經同意不會強制徵收

行政院劉院長承諾,如果經過大家的共識決定遷村,鄉親們原有的土地,除非經過同意,政府不會強制徵收。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南部辦公室進一步說明,遷村之後,政府會提供原住民鄉親永久的住屋,鄉親們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權與房子座落土地的使用權,並且可以繼承下去。政府會充分尊重各位原住民鄉親的意願,並且請企業及慈善團體參與,幫大家打造一個可以傳承文化,更可以快樂工作、快樂生活的美麗新家園。(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南部辦公室新聞稿) 2009/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