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目的
如法國社會學派涂爾幹(E. Durkheim)把文化研究的注意力集中在人類社會。認為人類文化產生的真正的和唯一的根源是社會和社會環境,對文化這種社會事實必須用嚴格科學的實證方法來研究。慈濟資源取之社會、用之社會,這種集體觀念是從直接經驗中獲得,也是社會環境強加給個人的。在另一方面,人文研究在狄爾泰(Wilhelm Dilthey)所理解的乃是生命的客觀化;理解活動中的客觀化現象,永遠和經驗關係密切,在經驗中,人們不僅可以了解自己的內在生命,也能藉此詮解他人的內在生命。慈濟作為一個文化生產實踐者與承載者,同時具備兩者之間來回穿梭、潛移默化中,建構其豐富的文化內涵。不過,在一些文化系統裡,宗教可說是所有的文化組織裡有最強勢的發展;某些宗教與非政府組織團體反而負擔著更為重要的角色,乃至出現「慈善霸權」或慈善烏托邦的稱謂,像慈濟是一個包含宗教和非營利與非政府組織,其所遭致許多的社會期許與社會壓力是一樣的。
大凡對於生命的知識,常帶有個人的傾向和偏見,這都會藉著共同經驗加以修正或擴大。從一個有凝聚力的群體中所產生出來的共同經驗,而為大眾所共享的信念,這種強烈的群體感,是包括了對生命歷程的肯定、價值的判斷、行為準則以及何謂目標、何謂善等等問題的自行詮釋。這些信念的特質在於它們都是從共同生活的產物,既適用於個人生活,也為群體生活所遵循及重視,它們對於個人及其經驗的影響,與習俗、傳統和公益相同;這乃是因為群體既是由背後無數的個人所組成,卻又遠超過個人,在個人生命覆滅後,依然存在,這樣的特質也使得群體有優於個人意志的力量。比如,慈濟志工集體的意識與行動的一致性。
文化研究在台灣所呈現的議題已經累積到有相當的能見度而且需要被回顧、檢討與反省。文化研究並不號稱它有普世/普遍主義的性質,因為它的問題意識來自於具體的歷史、社會、文化環境,是在於面對問題。本論文是以非政府組織文化研究為旨趣,並以慈濟國際援助的文化活動為研究對象。筆者基於前述的研究動機,試圖透過長期參與慈濟活動的經驗與理解,期盼藉由其文化理論化過程中,在提出上列問題意識後,希望能達成以下的研究目的:
〈一〉 探究慈濟對台灣社會的價值意義。
〈二〉 探究慈濟組織轉型成功的條件。
● 佛門開宗立派的條件
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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