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政府組織的相關研究論述
活躍的理論(living theory)在各種學術和社會領域裡,框架、質問和支援我們的思考和活動。好的理論運用,即在追溯爭論和變化中,質疑概念的連貫一致,並就其分析上的意涵來思考。易言之,如果理論質疑了理所當然的態度和立場〈包括理論本身〉,並以豐盛的方式概念化了悠久或新出的議題,理論就有用處。理論也經常旅行,並聯繫上不同領域裡提出的首要議題,或是根據不同的文化情境,重新接合、修訂或反駁。同時,文化理論亦如汪洋大海,從一個概念勾連到另一個概念,不存在預先決定的單一路徑,只有許多條道路和網路[1]。在某種意義上,這種連結活動,橫越豐富而不斷變動的概念與相關辯論領域,是文化研究可能產物的最佳闡釋。
本文論述時,必須步步為營,捨棄以理論掛帥的心理,而從在地文化的文化脈絡與實踐中細膩找到貼切的批判策略。在進入內文分析之前,仍須先從非政府組織近年來的相關理論發展觀念做一概述[2]。雖然有著不同的社會情境,無法直接相互對應,乃希望經由社會脈絡中的各種面向掌握其變動軌跡的差異與重合。
非政府組織又稱為「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自1980年代興起,經過全球化不斷的衝擊,致使國際社會多元文化、政治、經濟環境等多方面產生結構性的遽變,非政府組織因而快速蓬勃發展。所聚集的人力、物力和龐大豐沛的組織資源,已茁壯成為獨立於政府與企業之外的一個自主性的部門。非政府組織的興起,除了滿足社會的各種需求,也照顧了被邊緣化的弱勢族群,對整個社會的的經濟與安全有密切的助益。近年來,非政府組織更因可避免追求最大利潤與科層組織的缺失,又兼具市場的彈性(flexibility)和效率(efficiency)與政府公部門的公平性(equity)和可預測性(predictability)的優點,更直接涉入社會各種重要議題與價值之倡導、參與公共事務或提供公共服務,已實質成為社會不可或缺的部門[3]。
本論文希望從文化研究的視角,嘗試分析慈濟國際援助活動文化結構性意涵。在研究過程中,同時藉由非政府組織的理論、清晰的方法論和涵蓋文化研究之理論與NGO有關係者,來作為檢視文本及文件資料的理論基礎以及分析本個案的研究。
台灣的政治變遷過程中,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理論的發展常常和社會運動團體、非營利組織或非政府組織的發展與轉化相提並論。公民社會的定義概略如次:Larry Diamond 認為,公民社會是一個有組織的社會生活場域,這場域是自願的、自發的、自給自足的,獨立於國家之外,並且被法律規範或有共識的運作規則所約束。和一般的「社會」不同,公民社會必須是由一群公民用集體的方式在公共場域裡表達他/她們的利益、熱情、和意見,交換資訊,達成共同目標、向國家爭取權利,並監督政府施政。公民社會是國家與私領域之間的中介實體。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4]公民社會研究中心給出的是:「公民社會是指圍繞共同利益、目標和價值的,非強制的行動團體。理論上,其制度機構與政府,家庭和市場不同,但實際上,政府、公民社會、家庭和市場之間的界限是複雜、模糊,並且可商榷的。公民社會一般包括不同的場所、人物和組織機構,以及多種程度的正規性、自治性和權力結構。公民社會通常運作於慈善機構、非政府組織、社區組織、婦女組織、宗教團體、專業協會、工會、自助組織、社會運動團體、商業協會、聯盟等之中。」哈佛大學[5]政治學教授Robert Putnam認為,即使是非政治性團體的公民社會對於民主制度而言亦至關重要。因為他們建立了社會資本,信任和共同價值觀,從而轉化出政治氣氛,使社會結合為一體,促進社會中的相互了解和關聯,提升共同利益。
非政府組織愈來愈多的情形,代表著民主化愈深植於世界各地。在通訊,運輸快速流動的「全球化」時代,任何一個世界公民都有機會接觸全球性的議題。與此同時,國與國之間的疆界趨於泯滅,世界各國也意識到將要為全球人民的福祉共同努力;而在政府失靈的情形之下,是需要國際非政府組織來做推手。我們看到國與國之間的新發展趨勢是由競爭轉為合作,在合作中又互相競爭,全球化發展是希望國際社會能夠為人類安全共同合作,讓全體人類能夠享受安全的生活環境。因此,全球化時代的來臨,產生了更多新的議題新的需求,導致必須開放更大的參與空間給非政府組織去發揮。因此經由全球化效應的影響,使公民社會與全球化兩個概念得以連結成為全球公民社會,擴大非政府組織對於國際公共事務的參與。
「全球公民社會」乃指一個公民社會透由全球性的公民組織,對全球性的非政府組織從事跨國界的活動,在活動的過程中,連結其中公民組織進而結合多元面向的議題;這些全球層次的公民社會互動,不僅開拓了公民社會的活動範圍,也在它們彼此不斷構連、流動的過程中,獲得更多彼此關心的議題,甚而創造一個影響全球輿論走向的平台[6]。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無論非政府組織的發展成效如何,不可否認的,它創造了國際社會中許多不同形態的文化、社會網絡的形成,確實形成一股全球新勢力。但是,此一多元溝通管道,是否能自絕於國家間體系之外,非透過個人(外交官)的接觸,而是靠著團體與組織的互動,就能匯集足夠且龐大的壓力與國家力量相抗衡,這必然是值得思考與探討的。
國際非政府組織在國際社會、政治上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諸如消除貧窮、環境保護、人權保護、愛滋病‧犯罪防制、人口爆炸等,這些問題都超越傳統外交之思維,而威脅到全人類的生存安全,均有待其參與、協助解決。國際非政府組織的興起使國際相互依存度增加,民眾有更多機會參與國際事務,因此在未來通過非政府組織的廣泛活動將為全球帶來一種新的國際制度,即是國家不再是唯-決策中心,而是由政府、政治、經濟性的國際組織以及非政府組織共同享有參與社會經濟決策的權力[7]。非政府組織的存在向傳統以國家為中心的制度挑戰,但這種挑戰並不是戰勝政府,推翻政府,而是協助政府,提升政府的競爭力,以及培養政府間互賴合作的習慣。
[1] Peter Brooker著王志弘、李根芳譯,,2004,《文化理論詞彙》,台北:巨流圖書。
[2]陳光興著,2001,《文化研究在台灣》,台北,巨流圖書,頁28、153。
[3]轉引自司徒賢達,1999,《非營利組織的經營管理》,台北:天下遠見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4]倫敦政治經濟學院(The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多簡稱LSE),成立於1895年,是倫敦大學的成員學院之一,畢業生被授予倫敦大學的學位。
[5]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是美國最著名與古老的高等學府之一。哈佛大學於1636年創立,當時是麻塞諸塞殖民地為培養牧師建立的學校。為紀念清教牧師約翰˙哈佛的慷慨捐贈,麻州大法庭於1639年3月13日下令定名為哈佛學院。哈佛大學是長春藤盟校的八名成員之首。
[6]王振軒著,2006,《非政府組織議題、發展與能力建構》,台北,鼎茂文化。
[7]吳坤霖著,2004,《我國非政府組織於外交事務的角色與功能之研究─以國際同濟會台灣區總會為例》,南華大學非營利事業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論文正文p.14-16
● 佛門開宗立派的條件
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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