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3日 星期二

證嚴法師與靜思精舍

相關慈濟基金會組織架構之說明〈另詳附錄圖一〉,業經多數研究者著墨,筆者毋庸贅述。慈濟自合併建立起四大志業體,其基本特性不但擁有一個具體的形式,已指涉自身之外的事物,而且可以被大多數人辨識其機構符號之內涵,以及在社會文本中之定位。筆者研究認為,其成功背景不可缺少的具備如下幾項重要因素,況且其在社會生活中發生作用和具體意義,亦藉此了解其形塑文本脈動:

〈一〉證嚴法師與靜思精舍

1. 證嚴與常住法師

1966年,有四個年輕的原住民從花蓮豐濱走了七、八小時的山路,抬著一個小產的山地婦人到一診所求醫,由於繳不起醫療費與保證金,又被迫抬了回去。不久,也到診所探病的證嚴法師,看見婦人所留下的一灘血,非常驚愕,因不見病人,不知到底是活還是死?此時此景引發法師悲痛與憐憫。

法師突然頓悟到佛教一句話:「千手千眼觀世音,救苦救難活菩薩」,假如每個人都有觀世音菩薩的慈悲心腸,那麼五百人散播在社會各個角落,不就有千手千眼可以及時救苦救難?於是一個不同於傳統佛家小乘修行的意念,要組織一個五百人的團體,成為一尊活生生的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以大乘利他的出世精神來作入世的濟貧工作。

  1966年一個濟世團體的雛型──「佛教克難慈濟功德會」,就在法師與四位出家弟子和三十位信徒的願心下組織起來了。最初的作法,是由四名弟子和兩位老人家,每人每天加工增產一雙四元的嬰兒鞋;法師利用屋後的竹子,鋸成三十個存錢筒,發給信徒一人一個,且堅持要他們每天存進五毛錢。而三十位信徒,則是在不影響生活的情形下,每天節省五毛菜錢,以作為急難的救助金。

一樁艱辛、偉大的濟世工程就這樣默默地開展了,那年法師二十九歲,距離正式出家,也只不過四年光景。此時,有許多信眾要求皈依,法師為了讓慈濟功德會能招募更多有心的會員,提出兩項基本條件:一、要皈依的人必須做「慈濟功德會」的會員;二、皈依的會員,要實際負起「慈濟功德會」的社會救濟工作。即是要求弟子們「以佛心為己心、以師志為己志」,即皈依法師就要跟隨法師立志做好慈濟。

法師素修苦行,與常住弟子抱持「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的精神,日出而作,日落不歇;自力更生,不受供養,三餐粗茶淡飯,生活拮据,雖身患隱疾,猶意志堅定以佛陀的殉道精神身體力行,不畏辛苦南北奔波。縱然病發,乃精進不懈勇往直前。
論文正文p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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