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小結 宗教非政府組織的管理藝術
宗教非政府組織其所追求的是昇華精神境界與生活品質 ,在管理上不能完全以理性的企業管理技術來檢視。這關係到人與事的「管理藝術」。慈濟基金會推動所有志業活動的行動主體來自於慈濟志工,他們享有對慈濟基金會組織運作之執行與監督的標竿功能。慈濟志工團體的主要功能在於執行組織分配的任務,相對地滿足志工成員們的各種心理需求而樂此不疲。由此可見,在沒有契約互換的條件下,從這些個體不同層面的動機與行為的實踐過程經驗累積,帶來慈濟團體某些秩序與其非預期的效益,皆是慈濟基金會能夠促進完成階段性的使命及目標 的要素。
慈濟志工們把這些慈濟人文活動看成是他們在自我實現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他們所產生的高峰體驗雖然每次只是短暫的一瞬間,即銷聲匿跡,但卻是觀照自我、完善自我的重要手段。而慈濟以志工為基礎的組織,不管是從草創初期、建立醫院、到四大志業的開展,慈濟能有這樣的規模,志工可說是組織成長的最大原動力。證嚴法師期許慈濟志業體「職工」(有給薪者)能夠善待志工時表示 :
在慈濟人文的推展浸潤下,如今志業體同仁多是職工、志工合一的慈濟人,但志工們可是將慈濟志業當成自己生命的志業,全心投入而做得十分歡喜,令人發自深心地感恩,也期待同仁們皆同此心,感恩、尊重地面對所有志工菩薩。
本文研究分析出,證嚴法師為何期許慈濟志業體「職工」要感恩、尊重所有志工的道德號召有幾點因循:
(一) 志業中心宗教處推動社區志工過程,以自行設計之規範機制「由上而下」科層管理,對於志工團隊不能產生相同觀點,並已減低充分授權的方式,無法獲得自主性高的志工群認可。
(二) 志業中心、各志業體和行政人員(合稱職工)在管理上,尚未完全朝向結合志工精神、瞭解及接納志工草根性的意見與需求。
(三) 法師對於職工的要求,除了在專業的要求之外,強調慈濟精神理念的認同和志工參與經驗的學習。事實上,職工欠缺與志工間的協調溝通和互動關係。
(四) 慈濟推動社區志工制度後的重大變革、以及志業中心的主動介入撤換資深志工職掌權、大幅提昇其主導權;為了管理與控制上的需要,卻忽略了志工草根文化的重要性有關。
因應慈濟職工與志工能夠互相溝通協調,證嚴法師加強培育職工。例如2006年12月16、17日召集四大志業體主管、同仁八百多人參與「慈濟志業體同仁精進二日」活動(培訓)。慈濟志業體主管與同仁皆是聘請而來的職工,為了增進他們對慈濟理念的了解,在職場中透過志業精神訓練,試圖同仁彼此之間心靈交會、精神融合、情誼聯結。法師期許職工廣泛地投入慈濟活動,與志工們互動,漸漸地薰陶慈濟人文,而更明悉慈濟大愛的理念,是用清淨無染的愛,無宗教、人種、國界的色彩,去徹底落實尊重生命的意義。
非政府組織佛教團體展現人間佛教的理念與風格,涵富濃厚的人文精神意義,以出世的精神,從事入世的社會工作,成為人間佛教思潮的一大特色。佛教團體對於佛教人間化的具體做法,也因相應於宗教主事者各自對於「人間佛教」不同蘊涵的解讀,導引出不同的實踐內涵。證嚴法師終於創造慈善、醫療、教育、文化四大志業,以及國際賑災、骨髓捐贈、環境保護與社區志工等形成了「一步八法印」的社會服務來呈現人間佛教「為佛教、為眾生」的理想。
慈濟屬於社會中特定範疇的宗教團體之一。慈濟個體意識型態的修辭和個人的道德價值觀,雖與現代社會其它方面有所區隔,因由具有自主性、自發性的,其精神與團體的結構與不斷地擴展和普及。這種宗教的特質,不管對信仰者本身而言是多麼真實,誠然,並不再具備宗教的傳統任務。但依據美國新保守主義者貝爾〈Daniel Bell〉的觀點,要重建社會基準、重塑紀律與倫理、讓個體力爭上游,應視宗教復興為唯一良方 。有了宗教信念加上尊崇傳統,個體獲致明確的身分認同和存在的安全感。
論文正文p.51-52
● 佛門開宗立派的條件
5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