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日 星期日

以家庭主婦為主力的社會參與

慈濟慈善助人的社會關懷網絡累積了四十一年的濟貧經驗,除了國內長期濟助和急難救助之外,慈濟人也將關懷的觸角延伸至獨居老人及機構服務。慈濟的慈善訪視制度,藉由服務過程發掘社區需要,省思社區未來發展,社區關懷意識就此萌芽蔓延。慈濟功德會早期是由證嚴法師帶領一群「歐巴桑」起家,至今中年婦女(四十歲至六十歲之間)仍然是慈濟功德會志工群中的主力(盧蕙馨,1995;丁仁傑,1999)。在台灣歷史上,這可能是第一次有那麼大規模的中年婦女們,投入非營利組織的活動,而這些婦女們由原來侷限的「私領域」,逐步涉入了「公領域」的活動(丁仁傑,1999)。一向處於社會邊緣,被視為無生產力的家庭主婦,成為慈濟推動濟世志業的生力軍,這個現象反映出相當深遠的社會意義。

慈濟將台灣社會中這群隱形存在的「女性社群」,經由宗教,轉化到具體的慈善行動之中,並提供一個社交性的活動場域。而這些女性社群,也就是慈濟功德會的核心成員──委員,一直是扮演著慈濟「濟貧」工作的關鍵角色。從勸募、收善款、訪貧、醫院志工的慈善活動,而延伸至社區志工、功能分工及賑災活動,慈濟將婦女的實踐力,從個人、家庭轉化到整個社會。這股社會力的展現,象徵著婦女從過去「私領域」的個人網絡和家庭生活,走入了「公領域」的社會參與,並在現實世界中「行菩薩道」來做慈善服務的宗教實踐。

2001年《天下》雜誌所公布的民意調查,在民眾心目中,「台灣最美的人」,證嚴法師名列第一,而第二名是慈濟人。法師獲選為「最美的人」,根據受訪者填寫的原因,諸如「他的博愛已超越了美」、「默默行善,心地很美」、「慈悲關懷,為人類帶來希望」;第二名的慈濟人,也以同樣的原因勝出。

根據學者Schram Vicki R. (1985)指出,人們參與非政府組織志願的原因皆由個人、團體所創立,其宗旨為協助他人、改善社會,並依自由意願興趣、不求私人報酬或謀取利益的社會服務。同時以交換理論(exchange theory)來說,此乃利益取向的思想行為,當志願服務獲得的報酬大於成本時,較能引起人們參與的意願。如思想上的利益之外,尚包括愛、關懷、成就感等精神上的益處 。慈濟所推動的是另類的公共事務參與方式,柔性的、心靈的、寧靜的的社會運動,是一個集體行動文化現象,是長期的從底層而起的寧靜改革,隱形社區的凝聚力,形成一種相互支持、相互加強的社區連結。這種有別於抗爭性的社會運動,透過信眾在生活世界中的具體實踐與相互影響,期望來逐漸改變社會的體質。
論文正文p.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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