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0日 星期一

志工訓練與發展

(四)訓練與發展(training and staff development)
督導、訓練與發展是為了要確保志工可以平順的進入工作情境,以及提供獲得成功服務經驗所需要的資訊、知識與資源,並使他們感覺自己是個有價值的人。換句話說,督導與訓練是服務經驗之擴展,透過訓練可以激發志工潛能,使他們具備執行任務所必備的技巧與知識,提昇服務能力,促進服務動機與士氣,發揮服務效果;更可以避免志工的服務行為受個人價值觀、人格特質與工作經驗所影響。
更重要的,訓練可以標準化志工的行為,如果志工被期待擁有相同的價值及專注於共同的目標,訓練是需要的。訓練使志工看起來或採取的行動更相似,特別是無法採直接督導時,訓練是有用的。經過良好的訓練之後,志工可以更自由或更主動地發揮功能,管理者透過訓練來標準化志工,就可以不用隨時需要督導,經過良好訓練的志工需要的現場督導較少。
訓練是一種控制的型式,而且是一種要花費很多金錢與時間的控制,沒有訓練所要付出的代價通常是更高的(Weinbach, 1998)。但不幸的是在財政減縮的時代,訓練有時被看成奢侈品,它常是第一個被減少或縮減的活動。
在此要注意的是,訓練與員工發展(staff development)是有分別的。訓練是一種社會化及活動的標準化,重點在可以現學現賣(how to)的知識與技巧。藉由訓練,志工對於可預測及重複性的情境可以用一種既定的方法來反應,所以當我們知道什麼是必須做的,且為了確保沒有人採超出常軌的方法來做,這時提供訓練是非常適當的。但訓練後若無相關工作可安排,之後就會逐漸忘掉了。至於員工發展則更具未來取向,若定位在員工發展則是為了提高志工服務輸送的能力,而引進與學習新的知識,內容是目前迫切需要的知識,課程必須配合現時的需要與機構的發展(Weinbach, 1998)。
為了促進志工的持續參與,除了指導、訓練與發展之外,工作的分配也是重點之一。工作分配後,可以針對志工不同的任務需求,給予進一步的再訓練。但工作分配時應注意,對於一些枯燥、容易倦怠的工作,應採搭配或輪值方式,不宜採工作輪調的方式。因為志工具有高流失率的特質,採輪調方式,通常輪到單調的工作者容易流失,將使某些工作項目永遠欠缺人手。若採高成就感的工作必須搭配一項例行性工作,或某些固定性工作採值日方式,每個人一段時間才輪一次,自然可減少倦怠感。此外,對於熟悉機構運作程序的志工,也可以採取工作擴大法(job enlargement)增加工作的數目和種類,或以工作豐富法(job enrichment)增加更多高成就感的工作,提高志工的參與程度。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