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8日 星期二

非營利組織中志願工作者之管理─結論

三、結論
志工人力不是免費的人力資源。運用志願服務人力,機構需要花費督導的時間;也要支付一些運作的費用,如車馬費、誤餐費等;而且還要透過正式的場合來獎勵他們,如餐會、晚會,再加上其他「特殊禮遇」,這些都是相當花錢的。所以機構決定運用志願服務人力時,必須說服別人利益將大於所付出的成本。若想以志願服務人力來節省人力成本,有時可能產生更大的問題。
志願人力的充分運用,不能只靠愛心的結合,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套良好的管理模式,而管理模式建立時應考慮環境的變化、機構的結構、志工的特質、混合的動機與需求等。一般來說,有成就感、勝任愉快、有生產力的志工,是那些知道自己的工作目標與工作內容的人,而且機構以此來安排適當的訓練,還有管理者會定期地給予支持、讚賞及回饋。
對於管理制度的建立,有人認為在小組織中,不像規模大的組織有充分的資源,常是管理者一個人要處理所有事務,所以沒有條件可以實施這些管理制度。其實,小組織也同樣需要人力資源管理,只是實施的規模比較小。因為不論規模的大小,營運的良窳,關鍵都在於人力資源的運用。而且,換一個角度來看,組織小反而佔了一些優勢,小組織的拘束較少,不需要有官僚組織模式,因此較能彈性的運作,反而更能符合實際的需求。
最後,筆者建議想運用志願工作者的機構,可以參考Weinbach(1998)的看法,先實驗性的引進一個或兩個經過仔細挑選的志工(通常兩個比較好,可以相互支持),安排在成功的可能性較高的位置,再以這個成功的經驗,擴大志工人力資源的運用計畫。也就是說,志工方案的設計,不要一下子引進大量的志工,而是先分析機構所需的人力之後,逐漸擴大志工人力規模。如此,將可降低志工管理不善衍生的負面效果,使志工成為非營利組織中一項寶貴的資源,而不是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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