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7日 星期五

世俗化命題與新興宗教現象


  四、「世俗化」命題與新興宗教現象  我們先前已簡單提到過幾位學者對「世俗化」命題的不同意見,事實上,也有人根本質疑「世俗化」的概念,認為 (西方的) 宗教在本質上並沒有改變,頂多只能說某些傳統的形式逐漸被新的形式所取代。 漢彌爾頓 (M. B. Hamilton) 整理贊成與反對「世俗化」理論的雙方陣營,並援引威爾森 (B. Wilson) 的看法,表示對宗教的理解帶有「功能論」色彩的,比較偏向反對「世俗化」的提法,而那些以「實質」(substantive) 方式來定義宗教的,則大都會認為「世俗化」不只確實發生了,並且還是宗教在現代的最大危機。 (Hamilton 1995; Wilson 1982 ) 問題是,關於世俗化與否的爭議不只取決於對宗教的定義,即使此一概念本身也相當模糊,辛納 (L. Shiner) 曾舉出「世俗化」概念可以有六種意義:(1) 泛指傳統被視作神聖的宗教符號、教義、儀式和機構,不再享有崇高的聲望,宗教的重要性在現代社會不斷降低,甚至面臨消失的威脅。 (2) 指宗教本身愈來愈向世俗妥協,避談超越層次的教理,轉而關心人們日常生活的具體問題,以致宗教的色彩日趨淡薄。 (3) 也可謂宗教的發展朝向私人化,只管信徒內心世界,卻與外在的社會脈動脫鉤,形成孤立的狀態。 (4) 宗教有可能將其信仰或機構以「非宗教」的形式加以包裝,亦即把依賴神力方能獲得的救贖,重新詮釋為人類的潛能開發或透過自我修鍊便可達成的境界。 (5) 指世界的「解除魔咒」,世間的現象都完全可用科學的因果關係來解釋,沒有超自然力量存在的空間,一切宗教事務亦因此失去其神聖的特性。 (6) 最後,世俗化可看作是人類社會的功利計算壓倒傳統的習俗和信仰,所有的決策皆以目的理性為準則,宗教對於其他的生活領域不再具有指導作用,本身的社會功能也必須不斷調適,以適應快速變遷的環境。 (引自Hamilton 1995: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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