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9日 星期三
宗教社會學的應用
五、宗教社會學的應用:台灣的例子 前面的討論,主要集中在西方宗教社會學對巫術、宗教和科學之間關係的理論性分析,我們看到,面對新興宗教現象的學者們,不再會把「世俗化」視作是「宗教的終結」,相反地,大家開始思考:宗教為何在現代社會中,還持續有著蓬勃發展的空間,以致於「現代化理論」的推論完全落空?有趣的是,台灣在經濟、政治上的發展,始終和「現代化理論」若合符節,但也就是在宗教的領域「偏離」了「現代化理論」規定的航向。 台灣的人民在富裕之後,對宗教活動的興致不減反增,不只傳統宗教──尤其佛教──出現成功的復振運動,如佛光山、慈濟功德會等,於此同時,民間信仰也欣欣向榮,似乎不受一般人教育水準提高的影響。 更奇特的,是社會各階層普遍相信靈異和術數,這又和科學技術的普及可以並存,因此雖然發生宋七力、妙天禪師等事件,媒體上仍充斥著有關靈異或民俗療法的報導,比較起來,台灣民間資源對宗教或巫術的「投資」,可能不比對科技發展方面的來得少。
瞿海源在檢視了實証資料所顯示的訊息後,提出過一些重要的論點,他發現從1985到1990這五年間,台灣民眾的術數行為有顯著增加的現象,巫術行為的頻率少有變化,而宗教行為則有增有減3。 他認為這樣的變遷引發了兩個理論性問題:「一是在社會不確定性增加時,比較精緻而有創新的術數行為增加,而傳統的巫術則未有變化,這顯示了所謂巫術衰微並不是簡單的現象。另一則是民間信仰與各種巫術之間有顯著的相關,在理論上將宗教與巫術加以區隔的傳統亦有修正的必要,但這也顯示台灣民間信仰具有濃厚的巫術性質。」(瞿海源1997:96)的確,無論是從行動者的主觀動機、組織和儀式的型態、和教義的內容來看,都很難找到明確的標準,來區劃台灣民眾在生活世界中向「非人類世界」所進行的溝通,倒底那些屬於「宗教」,那些又是「巫術」。 即以日常語言中使用的「拜拜」概念來說,便具有向一切神秘或靈異力量致敬的意義,而街頭巷尾各種「神壇」的普及,和「逢廟必拜」的習慣,更意味著一般民眾並不「計較」自己信的是什麼神,這類向超越界提供 (精神的或物質的) 奉獻的行動,一方面是以靈驗為本位,有著功利性格;另一方面是祈求保祐,也不見得真的需要「動用」到鬼神的魔力。 (瞿海源1997:170-175) 宗教和巫術的疆域該如何界定,對研究非西方社會的人類學家、社會學家和歷史學家而言,都是十足頭痛的問題。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